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单位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乡村振兴、绩效考评、政务公开、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督查督办、内部审计、统战、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
(二)综合业务科。负责统筹检验外部业务管理和业务受理。负责协助有关行政机关制定各类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检验业务的受理和内部管理,包括确定承接部门、完成期限以及组织、流转、协调等工作。负责检验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抽样和所有样品的收、发管理工作。负责标准物质、试剂、耗材的采购、验收。负责组织检验检测合同评审工作。负责业务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的编制报送。负责客户满意度调查和投诉的接收、评价、处置等工作。负责业务办公系统的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质量控制科。负责管理体系运行的管理和控制。负责组织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的相关工作。负责下达检验方法、正确使用标准、负责组织能力比对工作。负责组织检验检测技术方法的验证和确认。负责质量数据分析、安全风险评估、技术评定等工作。负责人员技术档案的管理。负责处理检验检测报告事故和质量争议。
(四)设备管理与技术研发科。负责组织设备装备的政府采购、验收、建档、校准、维修。负责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以及仪器设备档案的保存、管理工作。负责科学研究、技术改造更新等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科研项目申报等全程跟踪服务、科技成果与奖励申报、专利申报、新技术、新方法申报、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技术制定、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等工作。
(五)食品检验室。承接食品、保健食品、粮油产品、特殊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相关产品的监督检验、风险监测、仲裁检验及委托性质的质量检验检测等工作。
(六)药品检验室。承接药品(含中药、民族药、药用辅料)、化妆品、医疗器械等相关产品的监督检验、风险监测、仲裁检验及委托检验工作。负责对涉及检验标准、技术规范、检验检测方法的执行和验证、确认工作。负责实验动物的管理。协助开展抽样和技术研发工作。
(七)农产品检验室。承接农产品、水产品、畜牧产品、农机产品、兽药、饲料、农业投入品、农产品产地环境等相关产品监督检验、风险监测、仲裁检验及委托检验工作。负责对涉及检验标准、技术规范、检验检测方法的执行和验证、确认工作。负责对有关企业和地方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协助开展抽样和技术研发工作。
(八)工业产品与环境检测室。承接工业产品、公共场所卫生、洁净环境等领域的质量监督检验、风险监测、仲裁检验及委托性质的质量检验工作。负责对涉及检验标准及方法进行验证和确认。协助开展抽样和技术研发工作。
(九)计量检定测试所。承接全市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测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等工作。负责研究、保存和建立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负责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校准规范及方法的制(修)订等工作。为行政机关处理各类计量器具投诉提供技术支持,开展相关领域计量检定技术、方法的研究和计量科研发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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