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检验检测中心开展的计量检定(校准)、产品质量委托性检验等技术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2008〕4号、桂价费〔2010〕486号、桂价费〔2013〕16号、桂财综〔2016〕29号、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财函〔2017〕140号、质检财函〔2017〕142号、增加广西产品质量检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2016年备案)等收费文件执行。具体以双方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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