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检验检测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提高全市检验检测技术水平的科研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为政府相关部门实施食品、药品、农产品、水产品、农机产品、兽药、饲料及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检验检测、风险分析、调查、咨询等服务。
(3)承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开展食品、药品、农产品、水产品、农机产品、兽药、饲料及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任务。
(4)承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生产许可发证检验工作。
(5)受理客户(机构、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委托的产品(商品)检验检测、仲裁检验,技术咨询、质量管理培训,标准制定等服务。
(6)开展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方法、质量标准、技术标准科研工作。
(7)负责全市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校准工作及计量科研发展工作。
(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设置有内设机构5个。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服务、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宣传、督查督办、统战、政务公开、绩效考评、财务、意识形态、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党群等工作。
(2)综合业务部
负责检验检测业务的对外联系,负责与各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对接,协助各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各类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抽样工作;负责承接来样登记、接收、留样保存;负责检验检测报告审核、登记、发放等工作;负责组织评审检验合同;负责业务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的编制报送;负责业务收费;负责对外技术咨询和组织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标准物质、实验试剂及耗材的采购、验收;负责质量技术服务;负责客户满意度调查和投诉的接收、评价、处理等工作;负责网络信息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3)质量控制部
负责机构体系运行的管理和控制;负责体系文件的管理,包括标准文本的查新和管理;负责组织实验室认可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相关工作;负责人员技术档案的管理;负责下达检验方法、正确使用标准、负责组织能力比对工作;负责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编制、修订并组织宣贯实施,对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和检验检测质量控制等质量活动的实施进行监控和管理等工作。
(4)设备管理与技术研发部
负责科学研究、技术改造更新等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检验检测技术方法的验证和确认;负责质量数据分析、安全风险评估、技术评定等工作;负责质量标准、检测方法、检测设备的科学研究及推广应用工作;负责质量管理、风险评价、危害分析等方法和技术的科学研究及推广应用工作;负责质量技术服务;负责检验检测工作中遇到重大技术问题与质量问题的协调处理;负责设备装备的管理;负责组织对设备装备的订购、验收、建档、校准、维修。负责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工作和仪器设备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5)检验检测所
①负责食品、保健食品、粮油产品、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盐、餐饮具卫生、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检验检测工作和样品的生化测定、微生物学、生物安全等方面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
②负责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农产品产地环境、兽药、饲料等检验检测工作。
③负责工业产品、能源产品及原材料、农机产品、木材及木制品、食品相关产品、室内环境空气质量、公共环境卫生、轻工纺织产品、首饰制品、纤维(棉花、茧丝、毛绒、麻类)等产品检验检测工作及水质、空气、土壤、固体废物、噪声等样品的检验检测工作和建材产品、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防雷工程、消防工程(消防产品)、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领域的质量监督检测、仲裁检测及委托性质的质量检测工作。
④负责全市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测试、商品净含量检验工作,确保全市范围内的量值传递准确可靠;负责建立和保存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保证计量单位量值统一及量值溯源的准确可靠;负责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校准规范及方法的制(修)订等工作;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工作。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防城港市检验检测中心收入预算1203.9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867.51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336.46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安排的资金336.46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1203.97万元,基本支出预算502.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74%;项目支出预算701.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2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7类,其中:
2023年事业运行365.64万元;
2023年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701.46万元;
2023年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8万元;
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55万元;
2023年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76万元;
2023年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32万元;
2023年住房公积金支出46.16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02.51万元,占总出总预算的41.7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7.8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1%;商品和服务支出33.8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2%。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701.46万元,占总支出的58.2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4.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9.2%;商品和服务支出361.5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1.5%;资本性支出135.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9.3%。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203.9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67.51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336.46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02.51万元,占总预算的41.7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7.8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1%;商品和服务支出33.8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2%。
(二)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701.46万元,占总支出的58.2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4.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9.2%;商品和服务支出361.5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1.5%;资本性支出135.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9.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67.5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7.51万元,基本支出预算502.51万元,占总预算的41.74%,项目支出701.46万元,占总支出的58.26%。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
事业运行351.4万元,占公共支出总预算38.99%.
其他市场管理事务支出413.3万元,占公共支出总预算45.86%。
事业单位离退休1.08万元,占公共支出总预算0.19%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62.86万元,占公共支出总预算69.75%。
卫生健康支出25.38万元,占公共支出总预算28.16%
住房公积金支出47.15万元,占公共支出总预算0.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487.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14%其中:
人员经费预算442.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6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41.3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4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0.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17%。
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5.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1.45万元,比上年减少3.71万元,下降28.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因疫情原因产生的公务接待费较少。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检验检测中心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规范接待程序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单位资金安排“三公”经费情况。
3.会议费2023年预算安排0.75万元,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2023年预算安排11.48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单位资金“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单位资金预算安排6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6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已报废,为维持正常业务工作,预算在单位经营收入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8万元,与上年持平。
2.培训费2023年预算安排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提升。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防城港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防城港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事业运行33.8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检验检测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284.16万元,主要采用集中采购的方式64.6万、分散采购219.56万元。政府采购的资金类型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51万,单位资金205.65万元。其中:货物采购284.16万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防城港市检验检测中心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主要有二个:一是办公楼及实验楼物业管理费60万,该项目的实施以四个办公区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保洁人员工资)等,定期按时完成办公楼及实验楼的保洁等工作,保障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情况;二是检验检测经费100万元,该项目的实施以我中心检验检测所为主,路燕、韦文芳、杨正奇为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中心检验检测业务的工作运行。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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