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的令(2024第2号)
防城港市林长令
2024年第2号
《关于深入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的令》已经市林长同意,现予以发布执行。
林长:黄 江 邱明宏
2024年10月10日
关于深入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
攻坚行动的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物安全重要论述,高位推动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市林木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25年底,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
一、全面落实防控责任。坚持“依法防控、精准施策、系统治理、属地负责”原则,以林长制为抓手,建立以林长制为核心的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各级林长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求,亲自推动,强化组织,认真履职,确保全面完成本地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任务。
二、强化监测普查。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按照“监测全覆盖、普查无盲区”的要求,严格执行疫情日常监测和专项普查制度、新发疫情应急报告制度。要坚持专业监测与常态化巡查相结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疫情监测工作,确保新发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除治”。
三、持续开展疫木清理工作。松材线虫病疫区有关部门要落实以疫木清理为核心的防控策略,坚持集中清理与“即死即清”相结合,持续动态清零,发现一株清理一株。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实施皆伐、择伐措施,加大疫情林分更新改造力度。大力推行政府购买除治服务和专业除治队伍2—3年“绩效承包”防治模式,严格落实国家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标准,提高防治成效。
四、严格疫源管控。疫区有关部门要实施全方位、无死角的疫木源头管控。要加强对除治山场、居民点房前屋后等区域疫木的监管,确保疫木不流失。强化闭环管理,紧盯疫木采伐、运输、处理等关键环节,严防疫木流失。强化“林长+警长”常态化联合执法模式,严厉打击非法采伐、收购、运输、加工、经营、使用疫木及其制品行为。疫区有关部门要对松木及其制品实施全面封锁,确保疫木不流出,非疫区有关部门要加强疫情检疫封锁,严禁无证(植物检疫证)松木流入。
五、强化督导考核。结合林长制考核,加强对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县(市、区)林长要及时调度问题清单整改、资金保障等情况,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力的,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六、强化宣传教育。疫区有关部门要在疫点区域深入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专题宣传,提高全社会防控意识。要在除治区域设立告示,发放除治告知书,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除治工作,增强防控意识,形成防控合力。
主送:全市各级林长。
分送:市级副林长。
抄送:全市各级林长办公室,市级林长制成员单位。
防城港市林长办公室 2024年10月10日印发
关联文件:

当前位置:
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