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
防城港市林长令
2025年第2号
《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已经市林长同意,现予发布执行。
林长:黄江 邱明宏
2025年6月20日
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实践,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乡村振兴和亿万农民福祉。各级林长和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的鲜明导向,进一步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攻坚,加力加速推进“稳确权、固基础,扩流转、提质量,强产业、促增收,活金融、优治理”,以集体林区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实践,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防城港篇章贡献绿色能量。
一、抓实抓好林木采伐管理试点改革攻坚。以林长制作为统领,压实县(市、区)、乡(镇)两级林长责任。深入推进上思县林木采伐管理专项改革试点,积极引导上思县改革试点进一步找准切口、精准发力,在林木采伐管理关键环节创新制度机制,推动试点成效提升,引领全市林木采伐管理改革不断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迈进。
二、抓实抓好林权确权登记攻坚。最大限度利用原林权登记资料,稳步推进林权存量数据整合建库汇交和登记发证。创新林权地籍调查模式,鼓励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积极参与林权地籍调查。制定规范高效的办理林权登记工作流程,加强林权登记经费保障,完善林地经营权登记,推动办好“一本证”搞活“一片林”。建立健全林权地籍调查、合同管理、确权登记和成果应用相互衔接、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探索开展“国储林+林权登记”、“林权登记+金融”无缝衔接“一站式”服务,提高林权登记效率。
三、抓实抓好林地规模经营攻坚。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建立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奖补机制。创新“国有林场+基地+林农”经营模式,拓展“国有林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模式,推动实现林农获利、村财增收、林场发展、林业增效。深入推进国有林和集体林的科学经营发展,推广运用森林高效经营模式,探索实践适合防城港自然资源条件、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模式样板。
四、抓实抓好林票改革创新试点。探索“集体林地+国家储备林+林票”改革思路,开展上思县“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制度改革试点建设,重点鼓励和支持引导国有林场以及其他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通过依法依规创新“项目化运营、股份制合作、阶梯式分红、递进式收益”等机制模式发行林票,支持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村集体闲置资金同发行主体开展林票合作。探索林票与旅游产业、林下经济、碳汇发展等深度融合,提升价值转换成效。
五、抓实抓好创新林业金融攻坚。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天使
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的作用,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方式投资林业相关项目。探索创新和推广油茶贷、桉树贷、经济林贷、香料贷、林权贷等特色信贷产品,支持林业企业在政策内获得优惠利率贷款和财政贴息贷款,降低林业企业融资成本。探索开展森林保险村集体投保创新试点,扩大森林保险覆盖范围,提高森林保险保障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多样化的森林保险产品,满足不同林农和林业经营主体的需求。建立林业产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林业产业。支持林业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推动林业产业做大做强。
主送:全市各级林长
分送:市级副林长
抄送:全市各级林长办公室,市级林长制成员单位,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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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林长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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