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林业局承担自治区2022年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为做好项目建设工作,我局计划组织社会群众及造林公司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本级2022年森林质量提升项目。
二、建设内容:森林质量提升3000亩。
三、项目补助标准及投资:自治区财政补助标准为400元/亩,总投资120万元。
四、项目申报主体:社会群众及造林公司。
五、项目实施范围及建设内容:
(一)实施范围:项目严禁在已划定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实施,对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项目,不予监测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具体要求如下:
优先选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江河源头及江河两岸、重要水库周围倒水第一面坡等生态重要区域的桉树纯林、低质低效林实施。
(二)建设内容:根据适地适树原则,可采取在现有林分中直接补植、间伐后补种、主伐后更新乡土阔叶树种和珍贵树种等方式,营建混交林,提升森林综合质量。
六、建设时限:要求2022年6月初开工建设,2023年4月底前全部完成。
七、申报材料:
(一)个人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地址、职业等信息,计划申报项目的实施地点、面积、主要林分等)。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公司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写明计划申报项目的实施地点、面积、主要林分等)。
八、申报及接收材料时间: 2022年5月16日—5月20日。
九、接收材料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万山路500号防城港市林业局17楼1702室(生态修复科)。
十、项目核定程序:
(一)造林主体提交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二)市林业局审核材料无误后,组织人员到现场核定造林地类是否符合项目实施要求;
(三)对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经市林业局认定后,进行网上公示(在市林业局网站公示);
(四)公示期满(公示时限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造林合同。
十一、联系事项:
公告单位:防城港市林业局;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万山路500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凯强,0770-2831095。
十二、公告媒体: 防城港市林业局网站(http://www.fcgs.gov.cn/lyj/)。
防城港市林业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