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林业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十三)整改工作情况公示
2022-06-27 18:15
来源:防城港市林业局
一是全面排查自然保护地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排查、“绿网飓风2021”专项行动、采矿权排查、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森林督查图斑变化图斑核查等工作,全市自然保护地范围内无违法采矿、探矿、房地产、水(风、光)电开发、挖沙采石、核心保护区内旅游开发建设等重点问题。二是将自然保护地保护纳入林长制工作,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印发实施《防城港市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将自然保护地保护纳入林长制工作清单,严格审批涉及自然保护地使用林地项目。
四、自查核验情况
2022年6月27日,市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组成核验小组,采取核验台账方式进行核验。经核验,该问题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达成、台账具体全面。
公示期 5 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0-2830646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