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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内设机构、各科室职责与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2025-06-06 09:00     来源:防城港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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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计划财务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机关绩效等工作。组织起草相关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送备案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负责群团组织的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民政事业彩票公益金。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政府采购、内部审计与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工作。

       苏  琪       科  长              联系电话:0770-2831968
     莫丽娜       科  长              联系电话:0770-2828163
      
      (二)社会组织和儿童福利科

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各县(市、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受自治区民政厅委托,承担在我市有关全区性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机构、中国公民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担涉港澳台收养登记工作。

       黎升华       科  长
     联系电话:0770-2823312

      (三)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科

拟订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边民生活补助等社会救助办法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有关办法,指导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研究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的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地名工作,承担本辖区内地名的命名和更名审核、报批及备案工作。推进全市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承担殡葬政策法规执法监督,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县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涉外婚姻登记工作。

      符辉东       科  长 
     联系电话:0770-2828809

      (四)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科

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办法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办法、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区情市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巫腾云       科  长
     联系电话:0770-2820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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