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民政局关于开展“防城港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中期、末期评估供应商的比选公告
为贯彻《民政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2024年7月,市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东兴市、防城区开展“防城港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以下称:社区康复服务),防城港市民政局拟以公开比选方式开展“社区康复服务”项目中期、末期评估服务供应商的比选,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前来参选。
一、项目名称:防城港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中期、末期评估。
二、项目概况:主要以提高精神障碍患者(指在库精神障碍患者,包括卫生计生和公安部门已录入信息系统的精神障碍患者。以下简称服务对象)生活自理能力、促进其社会适应能力、恢复其职业能力等为目标,向服务对象提供包括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居家康复指导、心理咨询、日间休息等服务,为具备条件且愿意参与社区志愿活动的服务对象创造条件,提供志愿活动服务。建立(或联合建立) 农疗站或工疗站。本项目以项目资金使用完为原则,尽可能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服务对象人数,项目验收分为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
三、项目资金及资金来源:项目资金:防城港市2024年精神障碍康复服务项目(东兴市)99.8万元、防城港市2024年精神障碍康复服务项目(防城区)99.93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
四、选取方案: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取1家服务较好的单位作为项目评估服务单位。
五、服务内容: 开展“防城港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中期、末期评估事项。
六、质量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七、资格要求:具备项目考核评估资质的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八、报名审查材料要求:需提交以下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报价函。
九、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7日。
(二)报名方式:1.邮寄报名:将以上报名资料纸质版原件邮寄报名资料递交地点(以邮戳时间为准);2.现场报名:报名资料递交地点当面递交(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 15:00-18:00;),报名资料递交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万山路500号防城港市民政局218室。以上报名材料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比选人将不予受理。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2025年8月7日24时0分。(联系电话:0770-2828868)
防城港市民政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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