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社会福利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孤儿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弃儿的收养工作,提供养护、康复等服务。
(二)负责我院孤残儿童的送养工作。
(三)负责全市城乡特困人员的无偿收养、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等救助。
(四)提供全市老年人养护、康复等有偿服务。
(五)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防城港市社会福利院机构设置情况。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综合室、儿童福利室、养老服务室等。
(二)防城港市社会福利院是隶属市民政局管辖下由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防城港市社会福利院编制总数为9人,实有在职人员总数9人,具体情况如下:
管理人员4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工勤人员2人。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防城港市社会福利院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体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241.37万元,同比增加22.98万元,同比上升10.5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1.75万元,同比增加3.36万元,同比上升1.54%;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9.62万元,上升原因主要是增加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总体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241.37万元,同比增加22.98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其他)支出。
其中: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3.24%;
210卫生健康支出8.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5%
221住房保障支出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39%
229其他支出19.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2%。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241.37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同比增加22.98万元,同比上升10.52%。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221.75万元,同比增加3.36万元,同比上升1.54%;上年结转结余19.37万元,上升原因主要是增加了上年结转结余。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241.37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42.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09%,同比增加12.86万元,同比上升2.83%,上升原因主要是单位职工工资福利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98.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91%,同比增加10.74万元,上升了12.12%,项目支出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年结转结余项目支出。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24%,同比增加1.76万元,上升0.88%。
2.210类卫生健康支出经费8.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25%;同比增加0.7万元,上升9.48%。
3.221类住房保障经费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39%,同比增加1.16万元,上升9.8%。
4、229类其他支出19.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2%,同比上升19.3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总收入
2023年财政拨款总收入241.37万元,本年收入221.7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9.37万元。
(二)财政拨款总支出
2023年财政拨款总支出241.37万元,本年支出241.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四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83.24%。
2、卫生健康支出8.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3.25%。
3、住房保障支出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5.39%。
4、其他支出19.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8.0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7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42.63万元(人员经费133.50万元,公用经费9.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32%;同比增加3.36万元,上升1.54%,基本支出增加是职工正常调资;项目支出预算79.12万元,占支出预算35.68%,同比减少9.5万元,下降10.72%。主要是减少了特困人员的生活补助及医疗费。
按功能科目分: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0.61%。主要用于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8.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0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其中:
(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7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3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2. 社会福利182.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0.99%。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方面的支出。其中: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18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71万元;项目支出79.12万元。主要用于福利机构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以及专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7.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53%。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52%。
(1)事业单位医疗3.86万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5万元,大病医疗(统筹)0.1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公务员医疗补助3.9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86%。
1.住房改革支出1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42.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4.32%。同比增加12.86万元,上升9.9%,按经济分类如下;
301工资福利支出132.9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给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预算93.19%,同比增加12.67万元,上升10.54%。主要是人员社保费增加。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9.1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占基本支出预算6.40%,同比增加0.19万元,上升2.13%。主要是工会经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8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用于退休费的支出。占基本支出预算0.41%。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防城港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4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防城港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64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同比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0.14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同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与上年持平。我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驻院老人及儿童收养等业务的公务用车所发生的燃料、维修、保险及通行停车等费用。二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会议费0.23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培训费1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事业运行142.0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社会福利院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8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35万元,服务类采购1.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院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实有车辆1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防城港市社会福利院对2023年部门预算中每个项目都进行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评价,单位内重点项目为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和安保人员工作经费两个项目,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的绩效目标是按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以保障他们更好地为院内老人及孩子提供优质的服务,照料好他们的日常。安保人员工作经费的绩效目标是对人员的出入管理、日常的巡察等,给驻院老人和孩子一个良好的安全生活环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民政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民政局本级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民政局所属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民政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民政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职业年金坐实缴费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指社会福利事务支出。
1.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基本和项目支出。
2.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指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2. 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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