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福利彩票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
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福利彩票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福利彩票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福利彩票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防城港市福利彩票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秉承“扶
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和公平、公正、公开、公信的销售原则,负责在防城港市内销售国家社会福利彩票,筹集社会福利金,兴办社会福利事业。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福利彩票中心是防城港市民政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有1个即开型福利彩票销售厅,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宣传部、财务部。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福利彩票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报表详见附件:防城港市福利彩票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福利彩票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207.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3.85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4.85万元,增长9.3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8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4.85万元,增长9.34%,主要原因是:本中心2022年度即开型彩票销量比2021年增长2000万,所计提的本年预算业务费增长,因此相对2021年增长9.34%。
2.其他收入 2.6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决算数减少2.61万元,减少49.8%,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电脑彩票代销费收入减少。
3.上年结转和结余 33.7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由于2021年我中心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开展户外宣传卖场活动等,因此结余资金结转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207.5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71.28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7.45万元,增长11.3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06万元:主要用于银行管理费支出等。与2021年决算数持平。
2. 其他支出(类)171.22万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运营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支出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长17.45万元,增长11.34%,主要原因是增加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
3.结余分配2.57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61万元,下降50.4%,主要原因是减少福利彩票销售机构收入结余分配。
4.年末结转和结余33.7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由于2021年我中心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开展户外宣传卖场活动等,因此结余资金结转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福利彩票中心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收入主要为彩票销售收入,该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本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防城港市福利彩票中心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收入主要为彩票销售收入,该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本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福利彩票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71.22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7.45万元,增长11.34%,全部为项目支出。
防城港市福利彩票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59.27万元,支出决算为17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
(一)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159.2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3.75万元,支出决算为17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主要用于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项目支出。
1.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171.22万元。
(1)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171.22万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运营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支出等。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福利彩票中心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收入主要为彩票销售收入,该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支出合计0.11万元,占年度“三公”经费预算的7.3%,比上年同期减少0.32万元,下降74.6%,主要原因是我中心贯彻中央、自治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文件精神,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接待费预算,同时压缩相关经费支出,严格按照“三公”经费要求,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公务接待的批次为2次、人数9人,比上年同期减少0.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部门以及兄弟单位等来我市进行业务检查、工作指导和工作调研、召开会议等公务往来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防城港市福利彩票中心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收入主要为彩票销售收入,该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结合实际,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5万元,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用房7层。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2年度 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主要原因是防城港市福利彩票中心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收入主要为彩票销售收入,该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本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组织对2022年度5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1.2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在职人员经费、即开型彩票户外宣传项目、即开型彩票配送等5 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1.2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预算执行率达99%,各项指标达到了年初设定预期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 4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92.1 %;1 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9 %;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 %;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能按时开展,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二是绩效目标管理有待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预算执行力度,提升预算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完成所有预算指标;二是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确保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2年度对在职人员经费、即开型彩票户外宣传项目、即开型彩票配送等5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1.2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绩效自评结果明显,项目的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出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也比较好,达到了预期效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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