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今天:2024年2月22日 星期四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中国政府网 |
政务新媒体矩阵 手机版 智能机器人 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微信公众号
防城港发布
微信
支持IPv6
无障碍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2024-02-23 17:05     来源:防城港市民政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分:防城港市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部分:防城港市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1表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二)拟定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边民生活补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规划、标准,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六)拟订全市婚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市殡葬管理办法、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办法,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办法、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因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全市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②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防城港市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防城港市民政局机关机构设置情况。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科、社会救助和基层政权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科(防城港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二)防城港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情况。防城港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防城港市民政服务中心、防城港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防城港市救助管理站(防城港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防城港市社会福利院、防城港市殡葬管理处(防城港市殡葬管理执法支队);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防城港市福利彩票中心。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4年防城港市民政局人员编制总数为63人,实有在职人员总数57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防城港市民政局本级编制人数14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13人。

(二)防城港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编制人数5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2人。

(三)防城港市民政服务中心编制人数4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4人。

(四)防城港市救助管理站(防城港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编制人数14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13人。

(五)防城港市社会福利院编制人数9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9人。

(六)防城港市殡葬管理处(市殡葬管理执法大队和市殡仪馆)编制人数12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12人。

(七)防城港市福利彩票中心编制人数5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4人。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防城港市民政局本级

(二)防城港市救助管理站(防城港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三)防城港市社会福利院

(四)防城港市殡葬管理处

(五)防城港市福利彩票中心

部分:防城港市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1549.31万元,同比减少4067.53万元,同比下降77.4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09.31万元,同比减少15.74万元,同比下降1.1%,减少原因主要是2024区划地名信息系统维护和数据采集更新经费、村(社区)干部培训经费、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经费等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40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同比持平,主要是彩票销售收入与上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同比减少4051.8万元,同比下降100%,减少原因主要为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中不含上年结转结余。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1549.31万元,比减少4067.53万元,同比下降77.42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中包含上年结转结余,而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中不含上年结转结余。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1549.31万元,同比减少4067.53万元,同比下降72.4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09.31万元,同比减少15.74万元,同比下降1.1%,减少原因主要是2024区划地名信息系统维护和数据采集更新经费、村(社区)干部培训经费、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经费等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40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同比持平,主要是彩票销售收入与上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同比减少4051.8万元,同比下降100%,减少原因主要为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中不含上年结转结余。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1549.31万元,基本支出预算912.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91%,同比增加4.47万元,增长0.49%,基本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预算636.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09%,同比减少4072万元,下降86.48%,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中包含上年结转结余,而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中不含上年结转结余。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7.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43%,同比减少3908.24万元,下降75.37%。主要原因是2024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未包含上年结转结余项目支出。

2.210类卫生健康支出经费51.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5%;同比减少4.84万元,下降8.52%。

3.221类住房保障支出经费80.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18%,同比增加2.22万元,增长2.84%。

4.229类其他支出经费1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04%,同比减少156.67万元,同比下降52.81%。主要原因是2024年其他支出经费中未包含上年结转结余项目支出。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912.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91%,同比增加4.47万元,增长0.4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19.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79%,同比增加7.13万元,增长0.8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6.5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48%,同比增加0.26万元,增长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6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73%,同比减少0.83万元,下降11.1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636.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09%,同比减少4072万元,下降86.48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支出中包含上年结转结余项目支出,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中不含上年结转结余。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

防城港市民政局本年收入154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09.3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0.9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4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04%。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同比减少4051.8万元,同比下降100%,减少原因主要为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中不含上年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

防城港市民政局本年支出1549.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09.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90.96%。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7.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82.43%。

2)卫生健康支出51.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3.35%。

3)住房保障支出80.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5.18%。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9.04%。

1)其他支出1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9.0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40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12.69万元,占支出预算64.76%,同比增加4.47万元,增长0.49%,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预算496.62万元,占支出预算35.24%,同比减少22.3万元,下降4.3%。减少原因主要是2024区划地名信息系统维护和数据采集更新经费、村(社区)干部培训经费、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经费等减少按功能科目分: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7.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0.62%。主要用于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民政管理事务633.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4.98%。主要用于反映开展老龄事务、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等民政管理业务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

1)行政运行28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79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0.67万元,主要用于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和对中心和民政服务中心人员的残疾人保障金缴纳。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0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为完成民政培训、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等支出。

3)社会组织管理26.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

4)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5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5)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反映开展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6)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90.82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3.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其中: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0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干部人员经费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3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0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3. 社会福利349.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4.83%。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事务方面的支出。其中:

1)儿童福利11.8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孤儿养育支出。

2)殡葬16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83万元;项目支出33.13万元。主要用于殡葬事业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以及业务专项支出。

3)社会福利事业单位17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66万元;项目支出77.48万元。主要用于福利机构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以及专项支出。

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79.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75%其中:基本支出157.72万元,项目支出22.0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以及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51.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69%。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1.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69%。

1)行政单位医疗10.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事业单位医疗13.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公务员医疗补助27.8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80.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7%。

1.住房改革支出80.28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80.2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912.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4.76%同比增加6.56万元,增长0.72%,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819.4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给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预算89.79%,同比增加7.13万元,增长0.88%。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86.5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占基本支出预算9.48%,同比增加0.26万元,增长0.3%。主要是公用支出定额增加所致。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4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等支出。占基本支出预算0.73%,同比减少0.83万元,下降11.11%。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防城港市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资金(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03万元,比上年减少0.53万元,下降4.2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5.03万元,比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59%。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6.66%,主要原因是市救助管理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该车主要用于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业务。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防城港市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0.53万元,比上年减少0.53万元,下降4.79% ,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3.53万元,比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84%。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6.66%主要原因是市救助管理站202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该车主要用于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业务。

)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防城港市民政局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5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同比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同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同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40万元,均为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收入。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同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彩票销售收入与上年持平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4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支出以及彩票代销的销售费用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28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79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0.67万元,主要用于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和对中心和民政服务中心人员的残疾人保障金缴纳。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01.23万元,同比减少109.5万元,下降51.96%,主要是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包含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预算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未包含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集中采购预算20.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20.15,政府分散采购预算80.8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79.85%。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财政拨款资金101.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99.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8.91万元为货物类采购预算,92.32万元为服务类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6辆,其中: 防城港市救助管理站核定公务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防城港市社会福利院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防城港市殡葬管理处核定公务车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部门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防城港市本级项目54个,预算资金636.62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17个,预算资金9625.4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10-11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名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预算资金80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2024年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关爱“三留守”人员项目及“关爱特困老人 孤残儿童”项目,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及老人项目,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老人生活失助、心理失衡、亲情缺失等问题2个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项目=1个,数量指标2.购买“关爱特困老人 孤残儿童”项目=1个;1个质量指标:评估合格率=100%;1条时效指标:完成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前;1条成本指标:投入经费≤80万元;设1个社会效益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提升);设1条满意度指标:服务满意度≥90%。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指用于民政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开展民政管理事务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1.行政运行(项):指民政局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民政局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老龄事务(项):指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4.社会组织管理(项):指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

5.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指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6.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7.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政策制定和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民政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民政局本级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民政局所属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民政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民政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职业年金坐实缴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指社会福利事务支出。

1.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基本和项目支出。

2.殡葬支出(项):指殡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和项目支出。

3.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指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2. 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分:防城港市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防城港市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