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殡葬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
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殡葬管理处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殡葬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殡葬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殡葬管理处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条例》《殡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协助推行殡葬改革;协助公墓(地)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火葬场、殡仪馆的建设与殡葬日常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殡葬政策法规,承担执法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殡葬政策法规的行为;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殡葬管理处隶属市民政局二层机构,是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内部设置:办公室、财务室、社会殡葬管理科、公墓殡仪管理所。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殡葬管理处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殡葬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387.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387.66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0.93万元,增长45.33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4.03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4.24万元,增长62.7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殡葬业务项目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3.31万元,减少63.17%,殡葬业务项目经费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6.其他收入0.0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收入来源主要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387.6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87.64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0.95万元,增长45.3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74.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殡葬业务项目方面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4.24万元,增长62.77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开展殡葬业务项目经费增加。
按部门决算类级功能分类科目分: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支出348.1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本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殡葬业务项目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5.04万元,增长71.3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开展殡葬业务经费支出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2.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8万元,增加7.03% %,主要原因是工资比上年增加。
(2)殡葬(项)支出325.67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殡葬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殡葬业务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3.58万元,增加78.8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开展殡葬业务经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支出9.0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77万元,减少16.30%,主要原因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支出减少。
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4.9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等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33万元,减少6.20 %,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4.0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公务员医疗缴费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0.15万元,增加3.81%,主要原因是工资。
(3)住房保障支出(221类)支出16.7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94万元,增加5.96%,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
2.其他支出(229类)支出13.5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殡葬业务经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3.31万元,减少63.17%,主要是殡葬业务经费减少。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0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4.24万元,增长62.77%。其中:基本支出203.55万元,项目支出170.48万元。
我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8.25万元,支出决算为37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38%。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年初预算为192.52万元,支出决算为34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86%。增加155.67万元,增加80.8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开展殡葬业务经费支出。
按部门决算项级功能分类科目分: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2.43万元,决算2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增加0.9万元,增加0.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殡葬(项)年初预算170.09万元,决算支出32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47%,增加155.58万元,增加91.4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殡葬业务项目经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年初预算8.90万元,决算支出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3%。增加0.19万元,增加2.13%,主要用于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4.9万元,决算支出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4%。增加0.09万元,增加1.84%,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等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4万元,决算支出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2.25%,增加0.09万元,增加2.25%。主要用于反映公务员医疗缴费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6.83万元,决算支出1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9.52%。减少0.08万元,减少0.48%,主要用于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03.5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170.85万元,决算支出19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9%。增加21.85万元,增加12.79%,主要是人员经费的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1.83万元,决算支出1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9%,减少1.22万元,减少10.31%。主要用于按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按部门决算类级经济分类科目分
1.办公费年初预算0.64万元,决算支出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21.88%,增加1.42万元,增加221.88%,主要是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印刷费年初预算0.14万元,决算支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是用于办公用品印刷费支出。
3.邮电费年初预算0.3万元,决算支出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减少0.29万元,减少96.67%,主要是用于办公电话费支出。
4.差旅费年初预算1.74万元,决算支出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95%,减少1.01万元,减少58.05%,主要是用于公务活动差旅费支出。
5.维护费年初预算0.06万元,决算支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主要是用于日常办公设备维修(护)支出。
6.工会经费年初预算2.8万元,决算支出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主要是用于开展职工工会活动和困难职工帮扶支出。
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预算5.38万元,决算支出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9.22%,减少0.58万元,减少10.78%,主要用于职工伙食补助、其他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3.5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3.31万元,减少63.17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59万元。
我单位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其他支出(229类)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1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是用于开展殡葬业务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我单位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48万元,完成预算的17254.17%,比上年增加82.82万元,增加17254.17%,主要是疫情期间紧急购置3辆殡仪服务专用车及相关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2.8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48万元,完成预算的17254.17%,比上年增加82.82万元,增加17254.17%,主要是疫情期间紧急购置3辆殡仪服务专用车及相关支出。
2.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2.8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80.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80.83万元0。购置了3辆公务用车(殡仪服务专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减1.99万元,增加100%。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99万元,平均每辆0.6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年没有公务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48万元,完成预算的17254.17%,比上年增加82.82万元,主要是疫情期间紧急购置3辆殡仪服务专用车及相关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4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殡仪服务专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218.25万元,执行数387.66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单位认真贯彻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绩效指标设置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通过项目实施,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指标,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项目资金所保障的业务工作均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9个,项目支出总额44.43万元。其中:本级项目9个,本级项目支出44.43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8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44.4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8.89%,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9.98%;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009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1.11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2 %;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一是个别绩效指标设定值和实际完成值偏离略大,导致预算执行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实际工作完善绩效指标值;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升预算执行质量和效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殡葬改革宣传项目自评得分为99.6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43万元,执行数为10.38万元,完成预算的99.5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目标总体执行情况较好,所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实际,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实现了年初设定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个别绩效指标设定值和实际完成值偏离略大。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实际工作完善绩效指标值。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永久性殡葬宣传牌项目经费、节地生态安葬专项资金、市殡仪馆远程监控维护费、市公益花坛葬管理维护费、残疾人保障金专项经费、广西殡葬行业协会会费”6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20.4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指标完成较好,项目的管理比较合理,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使用等按计划进行,项目的产出达到目标,项目效果良好,项目的绩效基本实现。
组织对“电子政务内网专线使用费”1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二等,涉及资金0.009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年初指标低下,原因是单位搬迁与市民政局合署办公,停止使用OA办公专线导致目标无法实现。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对“福利彩票公益金”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13.5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开展情况良好,实现了项目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说明: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资金统计口径均为财政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指用于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开展殡葬事务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本部门用于人员经费基本支出和开展殡葬事业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联防联控人员补助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原有的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按照原来公费医疗渠道给予适当补助的一种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形式。
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八、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附件:防城港市殡葬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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