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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

2024-09-25 17:15     来源:防城港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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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教育和救助工作。

(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世界儿童权利公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负责为因贫困、自然灾害、战争、父母离异、单亲家庭等流入社会的未成年人提供救助、保护服务。

(三)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有效的临时性生活救助、法律援助及人性化帮助。

(四)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救助管理站是防城港市民政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参公事业单位,加挂防城港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牌子,人员经费财政全额拨款。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综合业务室、财务室。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报表详见附件:防城港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624.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3.35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67万元,增长2.4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1.63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8.03万元,下降3.76%,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资金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7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9.7万元,增长1485%,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2023年新增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的救助管理站救助人员生活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项目。

3.其他收入 0.0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持平,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131.0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8.91万元,增长492.81%,主要是根据单位账务实际情况进行了年初数的调整。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624.3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93.44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7万元,增长2.4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31.9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工资津补贴、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专项支出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7.44万元,下降3.88 %,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补助项目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02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补助方面支出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类)17.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5万元,增长8.87%,主要原因应补2022年年终一次性奖金的住房公积金在2023年上缴公积金专户及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从而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4.其他支出(类)31.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9.7万元,增长1485%,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2023年新增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的救助管理站救助人员生活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项目。

5.年末结转和结余130.9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8.87万元,增长493.74%,主要是根据单位账务实际情况进行了年初数的调整。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1.6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8.03万元,下降3.76%。其中:基本支出231.69万元,项目支出229.95万元。

防城港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7.03万元,支出决算为46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8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16.2万元,支出决算为43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74%。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有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与预算编制存在时间差,故决算数增加。主要用于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8.98万元。主要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事业单位离退休2.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及发放的退休人员物业补贴。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记实职业年金缴费。

2.临时救助329.85万元。主要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1)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329.85万元。主要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的救助支出。

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的救助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2.23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2%。预决算差异主要是:2023年单位有1名同志退休,从而减少医疗保险费支出。主要用于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等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事业单位医疗5.2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公务员医疗补助6.7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8.6万元,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预决算差异主要是:2023年单位有1名同志退休。主要用于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17.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住房公积金17.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6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0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88.82万元)的107.36%,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正常晋级晋档、职级变动、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整等增加的人员工资,决算数增加。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6.14万元)的98.7%,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厉行节约,不必要开会的会议取消,决算数减少。主要用于按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94万元)的107.48%,预决算差异主要是:2023年单位有1名同志退休,相应的退休人员补助支出增加,决算数增加。主要用于职工遗属生活补助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1.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9.7万元,增长1485%,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2023年新增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的救助管理站救助人员生活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项目。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1.7万元。

防城港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7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年初无此资金安排,决算支出资金为2023年安排的其他社会福利事业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7万元,年初无此资金安排。

1.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31.7万元。

1)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1.7万元。主要用于救助管理站救助人员生活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项目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万元)的56.67%,比上年增加2.33万元,增长217.76%,主要原因是2022年只有补充配套2021年购置车辆的购置税支出,且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在项目里开支,没有单列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2022年未安排因公出国访问、学习和考察等公务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22年减少1.0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补充配套2021年购置车辆的购置税支出,2023年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5万元,年初预算为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78%,2022年增加3.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在项目里开支,没有单列车辆运行维护费。2023年,防城港市救助管理站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 辆,主要用于救助管理需要,护送受助人员返乡、上街巡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年初预算为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增加0.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存在区域疫情问题,无接待工作任务发生。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人次为1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部门以及兄弟单位等来我站进行业务检查、工作指导和工作调研、护送受助人员返乡等公务往来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34万元,下降1.3%。2022年决算增加1.6万元,增长6.61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解除,与业务相关的差旅费、业务接待费等各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3.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8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0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0.6%;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9.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车辆主要用于疑似精神障碍人员、危重病人、老幼病残孕等特殊救助人员的护送接领和日常街面流动巡查救助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517.53万元,执行数493.33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单位已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相关工作,一是数量指标,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517.53万元,执行数493.33万元,预算执行率95.32%;二是质量指标,严格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管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性;三是时效指标,根据资金使用安排,及时支付经费,确保单位运转;四是成本指标,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及金额,五是社会效益指标,在职责范围内,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一定作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10个,项目支出总额258.45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0个,本级项目支出258.45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0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58.4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业务工作面广、量大、多变,绩效指标设置得较为粗犷。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应按照实际工作要求及目标设定指标,更好地反映和监督资金的运行状态。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救助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47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4万元,执行数为9.31万元,完成预算的92.7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完成质量较好,为提升救助工作水平和保障救助机构正常运转提供保障,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指标设置得较为粗犷;二是预算执行率较高,但未达到100%。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今后工作中应按照实际工作要求及目标设定指标,更好地反映和监督资金的运行状态;二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19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自评得分为99.63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3万元,执行数为185.78万元,完成预算的96.2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等救助服务;保障其生存的基本权利,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防城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防城港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防城港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指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1.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1.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原有的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按照原来公费医疗渠道给予适当补助的一种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形式。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四、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附件:防城港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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