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市特困人员458人,发放城市特困供养金47.6320 万元。
农村特困人员2923人,发放农村特困救助供养金199.6409万元。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城市特困1040元/人.月,农村特困683元/人.月。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