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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31 16:00     来源:防城港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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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时限均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防城港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作用和新媒体的传播优势,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2023年门户网站《广西防城港市民政局》累计梳理更新发布信息231条,红豆网发布信息9条。我局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指南、权责清单、民政业务数据统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等内容。2023年我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共计17项,全年共计办理679年检179例。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件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2023年,我局共接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结转办理上年度0件。其中依法公开政府信息0件,部分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明确了主动公开的事项、范围和主体。二是按照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要求,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符合公开条件的信息才能在网站上发布。2023年发布政策解读6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和《2023年防城港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完善和归整栏目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到发布信息分类有序、权威准确、便于获取。在《广西防城港市民政局》首页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统一设置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共四个子栏目,每月及时主动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有民政业务栏目,每月按时公开相关信息还有新增主题栏目,我局严格按照《防城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制度》,切实承担起调整、新增栏目更新信息的工作职责。

(五)回应民生关切

一是在门户网站公开电话、邮箱等信息,畅通民意征集、回应渠道,强化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面对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发声。

二是与新闻媒体单位开展深入合作,2023年全年在主流媒体平台发布涉及我市民政领域正面报道9篇,持续扩大防城港民政影响力,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三是办好议案提案。2023年共收到人大建议3、政协提案4件,均已按要求完成办理答复工作,收到的反馈意见均为满意。

(六)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政务公开和提高民政政务信息质量,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民政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统筹工作。二是健全公开机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广西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机制,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明确科室(直属单位)工作职责。三是强化意识、提升业务能力。组织本市民政系统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等内容,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需要改进提升之处:一是我局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二是政务公开的队伍力量有待加强;三是部分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有待加强。

2024年,我局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探索建立更加规范、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责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配强工作力量,让民政政务发布更生动、更具特色活力,切实把惠民政策举措讲清楚,让老百姓看得更明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任何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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