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防城港市2024年秋冬种示范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防农发〔2024〕62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局: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秋冬种生产发展,以示范带动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实现增产增效。现将《防城港市2024年秋冬种示范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防城港市2024年秋冬种示范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防城港市现代农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防农发〔2024〕23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秋冬种生产发展,建设一批秋冬种示范片,以示范带动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实现增产增效。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促进粮食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围绕稳步增加播种面积,着力提升单产为目标,开展秋冬种示范片创建,通过示范带动推进全市秋冬种产业开发。2024年在全市4个县(市、区)建设8个秋冬种示范片,单个示范片创建相对连片面积100亩以上。
二、实施范围与资金使用
(一)实施范围
各县(市、区)因地制宜优先选择相对集中连片、平坦、交通便利、群众意愿高、示范带动力强、增产潜力大的区域作为建设地点。
(二)主要示范品种
在红薯、蔬菜(油菜)、马铃薯等作物中,选择有地方特色和优势的品种作为示范品种。
(三)资金使用
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从2024年市本级现代特色农业发展资金中安排40万元用于补贴示范片创建,通过验收的示范片按每个5万元进行补贴。项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种子种苗、农资、机械作业、设施设备、树立示范标牌等方面。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创建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发动农业生产主体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辖区示范片信息报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机管理科备案。申报时间截至9月30日前。
(二)市级复核
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示范片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确定为市级秋冬种示范片。
(三)生产管理
确定示范片后,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完成示范片生产的田间管理,市农业农机服务中心配合做好技术服务,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机管理科做好统筹指导。
(四)开展验收
1.验收标准
运用“国土调查云”等工具测绘示范片面积,总面积达到100亩,且产量达到相关作物种类标准,视为合格,通过验收。相关作物种类产量标准为:红薯产量达到750公斤/亩、蔬菜(油菜)产量达到1000公斤/亩、马铃薯产量达到2000公斤/亩。
2.材料要求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示范片建设方案(包括建设目标任务、计划投入情况、主要措施等内容),示范片建设总结(包括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际投入情况、主要措施等内容),营业执照(个人需提供身份证件),项目现场图片(包括项目实施前、中、后)、测产报告、项目验收表等。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收集汇总。
3.验收时间和要求
项目完成后,由项目实施主体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将验收结果和相关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机管理科。市级根据县级提交的验收情况,组织专家组对各类项目进行核验。验收时间根据冬种作物收获时间由各县(市、区)确定,一般不超过2025年5月份,市级核验时间根据项目验收情况再确定。
(五)资金拨付
项目核验、材料审核合格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按照最终验收合格的项目清单,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主体。
四、实施要求
(一)做好宣传动员。项目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宣传发动,组织辖区内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开展示范建设。
(二)开展技术指导。市、县、乡镇三级农业农村技术部门要切实抓好技术指导服务,引导种植主体科学播种、科学施肥,做好田间管理。紧盯作物生长的关键节点,对承担示范种植的主体要跟踪服务到位,真正指导种植主体种得出,种得好,确保2024年示范片创建工作落地见效。
(三)严格项目验收。各示范片项目要对照项目管理要求,准备好相关验收资料,并组织有经验的专家组成验收组进行实地验收。
2.防城港市2024年秋冬种示范片项目验收(核验)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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