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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市监发〔2025〕11号)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跨境电商 监管服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2025-06-27 15:31     来源: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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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局机关各业务科室、二层机构:

现将《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跨境电商监管服务工作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627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跨境电商

监管服务工作指引(试行)

为推动防城港市跨境电商的进一步发展,加强有效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工作指引适用于防城港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辖区内从事跨境电商业务的经营者实施监管服务。

二、基本原则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跨境电商监管服务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协同共治、创新与规范并重、服务与监管结合原则。

三、跨境电商监管重点

(一)经营主体资质监管

1.登记和许可核查。检查跨境电商经营者是否依法办理市场主体商事登记,销售特定商品或提供特定服务的经营者是否取得相应行政许可。跨境电商平台是否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的审查、核验及登记义务,并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

2.信息公示与报送。检查跨境电商平台是否在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内经营者主体信息、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等信息,信息变更时是否及时更新公示;是否分别于每年1月和7月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

(二)商品与服务质量监管

1.商品召回监管。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召回监管,督促企业和平台消除已销售商品的安全隐患,依法实施召回。

2.商品来源监管。依法查处跨境电商经营者在国内市场销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但无合法进口证明或相关证明显示采购自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渠道的商品。

(三)反不正当竞争与广告监管

1.反不正当竞争监管。监督跨境电商经营者是否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开展经营活动。查处跨境电商经营者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广告监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跨境电商经营者应当在发布前提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查处跨境电商经营者发布虚假或引人误解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四)知识产权保护监管

加强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监管,查处跨境电商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

1.信息真实与告知。检查跨境电商经营者是否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信息,包括商品的详细信息、使用说明、售后服务等;是否在商品订购页面或其他醒目位置向消费者提供风险告知。

2.先行赔付制度。检查跨境电商平台是否建立先行赔付制度。当消费者在平台内购买商品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平台应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履行先行赔付责任。

3.个人信息保护。检查跨境电商经营者是否存在未经同意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

(六)跨部门协作

与海关、商务等部门保持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常态化、制度化的合作交流机制,开展数据共享、联合执法行动。

四、跨境电商服务重点

(一)优化营商环境

依法简化跨境电商经营者开办、变更、注销流程,推进跨境电商经营者登记注册便利化,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积极向跨境电商经营者宣传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帮助经营者了解政策内容并指导其按规定享受政策红利。

(二)搭建服务平台

建设跨境电商监管服务平台,集成企业设立登记、企业信用信息修复、商标查询申请、专利申请、标准信息查询、技能培训、行业资讯等功能模块,设立专属服务热线,满足经营者关于跨境电商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需要,为跨境电商经营者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跨境电商培育

依托电商协会,培育组建跨境电商行业组织,为入驻协会的跨境电商经营者提供场地租金减免、水电补贴、贴息贷款扶持、带动就业补贴、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

(四)指导培训服务

组织形式多样的培训课程、研讨会,帮助跨境电商经营者解读政策法规,提升合规经营能力。制定跨境电商合规经营手册,明确监管要求,帮助跨境电商经营者开展合规自查。

(五)推动标准研制

汇聚行业、企业、高校、智库等资源,积极参与跨境电商生产、营销、物流、售后等领域的标准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协会、跨境电商经营者参与制定跨境电商团体标准。

(六)指导非公党建

指导跨境电商建立非公经济党组织,发挥党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政治引领和服务保障作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五、使用说明

工作指引仅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跨境电商经营者开展监管服务工作作出一般性指引应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引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跨境电商行业发展情况和监管服务工作实际,适时对指引进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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