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行政执法专用章、行政处罚专用章的公告
2025-10-20 16:23
来源: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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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全区市场监管“数字+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全面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办理行政执法案件。为保障该执法系统的顺利运行和使用,本局决定自2025年11月1日起启用“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专用章”及其电子印章。上述两枚公章用于本局在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及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处理等工作中出具的各类执法文书,与“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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