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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货物认领公告

2025-11-17 18:50     来源: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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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7日,东兴海关缉私分局在开展打私联合行动中,依法查获无合法来源手续的干槟榔(26.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反走私综合治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84)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因这批货物查扣时无相关货主认领,属不宜长期保存物品,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反走私综合治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我办协调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批物资进行先行处置,所得货款存放于财政专户。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以上货物权属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到防城港市市场监管局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该批货物将视为无主货物依法处理。联系电话:0770-2887027

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打击走私综合冶理办公室

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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