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城港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工商局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工商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中的“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消费领域—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公开27条信息,“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消费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开5条信息。
二、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函〔2018〕2号)要求,市工商局文件类主动公开18条信息。
三、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36号)要求,市工商局对防城港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进行政策解读政策解读。
四、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6〕39号)要求,市工商局对防城港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预公开信息2条(征求意见函)。
五、2018年以来,市工商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六、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6〕39号)要求,市工商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
七、2018年以来,市工商局没有审计信息。
八、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8〕92 号)要求,2018年,市工商局没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信息信息。
九、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网上公开的通知》,2018年,市工商局没有为民办实事项目信息域的信息。
十、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2018年,市工商局没有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信息。
十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66 号)要求,2018年,市工商局没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的信息。
防城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