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发表时间:2021-12-16 14:59
防城港市边海诗画艺术研究院筹建组:
你筹建组《关于防城港市边海诗画艺术研究院成立登记的申请》等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防城港市边海诗画艺术研究院的成立登记。
防城港市边海诗画艺术研究院成立后,要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登记的章程进行日常管理和开展业务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防城港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会组织管理机关防城港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重大活动、出版刊物须向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报告备案,每年按时接受年度检查。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1年12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