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石油分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令修正)的规定,你公司提交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港龙加油站原址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申请受理后,我局组织的专家组对你公司提交的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申请的相关文件、资料内容和现场情况进行审查,同意该建设项目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请严格按照经审查通过的《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港龙加油站原址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所涉及的建设内容进行详细设计、施工及验收。此外,如果你单位改变了该建设项目相关事项的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或者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应当及时向我局申请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本意见书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项目未开工或项目变更需重新审批,本意见书自动失效。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2年1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