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水利局关于2025年第二批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深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压实风险防控责任,推动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现将2025年第二批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防城港市防城区水利局对广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4年7月8日-17日,防城港市水利局在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改和全市在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检查工作,检查期间,发现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2024年7月10日将涉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移交防城区水利局。
防城区水利局2024年8月26日依法立案。经调查核实,发现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单位广西某建设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未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和消防演练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相关规定和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规定,对该公司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
防城区水利局2024年11月22日依法对广西某建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防城港市东兴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对广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4年7月8日-17日,防城港市水利局在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改和全市在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检查工作,检查期间,发现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2024年7月11日将涉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移交东兴市农业农村水利局.
东兴市农业农村水利局2025年3月27日依法立案。经调查核实,发现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单位广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未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和开展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工作、未建立施工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未开展应急演练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相关规定,对该公司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东兴市农业农村水利局2025年5月21日依法对广西某建设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依法加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不仅是落实监管责任的关键措施,更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抓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同时要以案促改、以案警示,举一反三,切实抓好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工作,为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防城港市水利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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