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水利局关于遴选《北仑河(东兴段)幸福河湖建设与水环境保护》课题研究技术支撑 单位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北仑河作为中国与越南的界河,发源于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上思县,流经防城港市防城区,在东兴市流入北部湾。作为中越边境的重要界河,北仑河不仅是两国地理上的分界线,更承担着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资源保障功能。
长期以来,北仑河为两国边境地区提供重要的水源保障,滋养着沿岸的农田和城镇,维系着区域生态平衡。然而,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人类活动的日益频繁,北仑河界河保护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威胁。根据目前界河护岸建设及河道管理情况,需要开展北仑河界河保护专项调查研究。通过系统调查界河现状问题,科学论证越方河堤修筑的潜在影响,提出针对性的管护对策措施,对于维护界河生态安全、保障国土安全、提高界河管理效率、完善边境河道管理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现就北仑河(东兴段)幸福河湖建设与水环境保护课题研究进行遴选技术支撑编制方,相关情况如下:
一、工作目标
系统调查北仑河界河保护现状,科学评估越方河堤修筑对界河的潜在影响,提出针对性的界河管护对策措施,为维护界河生态安全和国土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二、研究范围及工作对象
以北仑河界河段及其直接影响区域为核心,涵盖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等北仑河流经的主要行政区域,重点关注中越边境地区的界河河道及其两岸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工作对象主要包括北仑河界河河道、护岸工程、水利设施,以及涉及界河保护的水利管理部门、环保部门、边境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
三、工作内容
1、全面调查北仑河界河的基本情况,包括河道形态、水文特征、护岸现状、水质状况等基础信息。重点调查界河保护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河道管理体制、护岸工程建设、水环境保护、跨境协调等方面的现状和不足。深入调研界河边境管理严格导致的河道问题处理滞后情况,调查越方河堤修筑工程的具体情况,收集整理北仑河水文、地质、生态等基础数据,建立界河保护基础数据库。
2、开展界河水动力学影响专项论证,收集北仑河上游来水、河道断面、河床地质等基础数据,构建北仑河界河水动力学数学模型。重点分析越方河堤修筑工程对河道水流流向、流速分布、泥沙输移的具体影响,论证河道中泓线偏移的可能性和程度。评估河道冲刷淤积变化趋势,分析对我方岸线稳定性的影响,科学论证河道水沙改向对我方国土安全的潜在威胁程度,提出风险等级评估结论。
3、开展界河水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论证,调查北仑河水生态环境现状,包括水质状况、水生生物分布、生态功能等基本情况。重点分析越方河堤修筑工程对河道水体交换、自净能力、生态连通性的影响。评估工程建设对水质变化的影响程度,分析可能的污染风险,论证工程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栖息环境的影响,评估生物多样性变化趋势,调查分析可能存在的隐蔽排污口及其环境影响。
4、针对界河水沙改向风险,研究制定河道监测预警机制、应急处置预案、工程防护措施等技术方案。针对水生态环境保护需求,提出水质保护、生态修复、污染防控等具体措施。研究建立高效的协调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界河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包括跨境协调沟通机制、联合监测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制定界河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和实施路径。
本项目要形成《北仑河(东兴段)幸福河湖建设与水环境保护研究报告》,全面系统地反映北仑河(东兴段)幸福河湖建设与水环境保护的现状、问题、影响分析和对策建议。项目成果还包括:界河保护调查与管护对策研究报告、北仑河界河GIS数据库及相关技术图件;界河管护成果展示牌、“智慧界桩”示范站等室外展示设施;北仑河界河实体沙盘、成果图册等室内展示材料,为界河保护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撑和展示平台。
四、课题研究时间要求
本项目计划实施期为2025年10月至2026年11月30日,总工期15个月,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25年10月至2025年11月30日):界河现状调查与问题识别阶段,完成项目组织机构建设、基础资料收集、实地调研等工作,全面掌握北仑河界河保护现状和存在问题。完成越方河堤修筑工程基本情况调查,建立北仑河界河基础数据库,形成现状调查阶段性成果报告。开展水动力学建模分析、中泓线偏移风险评估、国土安全影响论证等基础工作。
第二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11月30日):开展水生态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估、生态风险分析等专项工作;研究制定界河保护管护措施,完成总报告编制、技术图件制作,组织专家评审和项目验收,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体系。完成水沙改向影响论证、水生态环境影响论证和管护对策措施研究。
按相应采购程序和需求,我局需掌握提供该服务价格情况,现邀请各相关单位根据上诉要求,对开展北仑河(东兴段)幸福河湖建设与水环境保护课题研究技术支撑服务工作进行报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现场考察并前来报价。
五、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具有国内法人资格、能满足所采购内容的服务商;
六、服务商报名
凡满足条件的服务商请于2025年10月12日18:00前将报价函、报价预算明细表、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密封送达我局(不接受邮寄形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做无效文件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滨华、陆家建
联系电话:0770-2822363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四川路37号防城港市水利局201室。
防城港市水利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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