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防城港市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水利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和措施,起草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拟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国家、自治区和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自治区和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水文水资源信息的收集工作。
(五)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措施,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市内重要江河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市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流水系连通工作,指导、监管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指导监督病险水库、水闸、江河(海)堤防的除险加固,对中型以上水库蓄水、调洪提出指导性意见,负责直属水库工程运行管理。
(八)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自治区和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九)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指导全市水利科技工作。负责水利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十二)承担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河长制实施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市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市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十三)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我局机关内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秘、机要、党务、档案、人事、机构编制、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承担绩效考评、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后勤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拟订水利中长期规划,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提出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水利建设投资建议;负责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国有资产管理以及代管局属有关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承担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绩效、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等指导和监督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等政策建议。
(三)水政水资源科。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水资源调度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工作,指导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负责水利技术推广和技术质量标准工作,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水工程建设与运行的行业管理及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水能资源及地方电力农村水利的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承担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河长制工作科。指导全市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市内重要江河的治理,指导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市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推进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负责直属水库工程运行管理,承办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下设11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包括: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站、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8个,包括: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防城港市水利电力技术站、防城港市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防城港市海河堤养护站、防城港市小峰水库管理所、防城港市长歧水利管理所、防城港市三波水库管理所、防城港市官山辽水库管理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由12个单位构成:防城港市水利局本级(机关)、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站、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防城港市水利电力技术站、防城港市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防城港市海河堤养护站、防城港市小峰水库管理所、防城港市长歧水利管理所、防城港市官山辽水库管理所、防城港市三波水库管理所。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此部分表格另附,详见附件:防城港市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5927.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927.4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992.12万元,下降62.7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80.85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274.22万元,下降69.63%,主要原因是:专项收入减少。一是减少防城港市水利局的2022年自治区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第一批)-ND水库前期勘察设计工作经费、广西JH治理二期BLH东兴市白鹤岭河段整治工程、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第二批)-防汛终端机、桂整合〔2021〕35号防城港市河长制工作经费、联防联控人员补助住宿等相关经费;二是减少防城港市海河堤养护站的防城港市沙潭江中心区防洪防潮(近期)二期工程项目、防城港市沙潭江中心区防洪防潮(近期)一期Ⅰ标段工程项目;三是减少防城港市小峰水库管理所的小峰电站生态改造项目、防城河、小峰水库可采砂储量勘察、编制、评估费、小峰水源地保护工程Ⅱ期;四是减少防城港市长歧水库管理所的防城港市长歧水利管理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防城港市长歧水利管理所长歧总干渠防汛抢险道路防护栏工程、防城港市长歧左干渠K32+720维修加固工程;五是防城港市三波水库管理所的三波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三波水库公益性水利维修养护工程、三波水库2017-2018冬春水利建设工程;六是防城港市官山辽水库管理所的官山辽水库1-3号主坝及副坝白蚁防治综合治理项目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6.55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81.85万元,增长24.20%,主要原因:专项收入增加。一是增加防城港市水利局的防城港市西湾环岛堤(一期)工程项目;二是增加防城港市长歧水库管理所的防城港市长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用地征迁、防城港市长歧左干渠(中铝段)改线工程Ⅱ标段项目等。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5.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6.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8.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10.年初结转和结余0.2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补缴2022年年终一次性奖金财政部分公积金,因二层单位独立分户后从市水利局划入后未能及时支付的资金。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5927.6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927.6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992.12万元,下降62.7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4.0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死亡抚恤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0.27%,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退休及公用经费等资金费用的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69.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8.67万元,下降21.1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退休而减少医疗险缴费支出;二是疫情解除,减少联防联控人员补助、住宿等相关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1345.71万元。主要用于工程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及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等支出,具体由防城港市西湾环岛(一期)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费用;防城港市那天花河长制配套项目工程;市级选派驻村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防城港市2022-2023年度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防城港市长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用地征迁费用;防城港市长歧右干渠华石二支渠防渗加固工程(一期);防城港市长歧左干渠(中铝段)改线工程Ⅱ标段;防城港市长歧水利总干渠0+000-6+930渠段防汛抢险道路维修加固工程(Ⅲ期:K1+000-K2+600)工程;防城港市长歧总干渠抢险道路防护栏工程等项目组成。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20.02万元,增长85.44%,主要原因是疫情解封后,随着在建工程项目推进,增加了工程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支出及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等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 4264.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利执法监督、水土保持、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水质监测、防汛、抗旱、农村水利、水利技术推广、其他水利支出及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600.70万元,下降71.31%,主要原因是随着工程完工项目支出减少,一是减少防城港市水利局的2022年自治区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第一批)-ND水库前期勘察设计工作经费、广西JH治理二期BLH东兴市白鹤岭河段整治工程、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第二批)-防汛终端机、桂整合〔2021〕35号防城港市河长制工作经费等相关经费;二是减少防城港市海河堤养护站的防城港市沙潭江中心区防洪防潮(近期)二期工程项目、防城港市沙潭江中心区防洪防潮(近期)一期Ⅰ标段工程项目;三是减少防城港市小峰水库管理所的小峰电站生态改造项目、防城河、小峰水库可采砂储量勘察、编制、评估费、小峰水源地保护工程Ⅱ期;四是减少防城港市长歧水库管理所的防城港市长歧水利管理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防城港市长歧水利管理所长歧总干渠防汛抢险道路防护栏工程、防城港市长歧左干渠K32+720维修加固工程;五是防城港市三波水库管理所的三波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三波水库公益性水利维修养护工程、三波水库2017-2018冬春水利建设工程;六是防城港市官山辽水库管理所的官山辽水库1-3号主坝及副坝白蚁防治综合治理项目等。
5.住房保障支出(类)93.6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69万元,增长8.95%,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较上年有所上升而相应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及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和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2023年部门决算收支总体增减的主要原因:主要为项目减少,减少原因是随着工程完工项目支出减少。一是减少防城港市水利局的2022年自治区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第一批)-ND水库前期勘察设计工作经费、广西JH治理二期BLH东兴市白鹤岭河段整治工程、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第二批)-防汛终端机、桂整合〔2021〕35号防城港市河长制工作经费、联防联控人员补助住宿等相关经费;二是减少防城港市海河堤养护站的防城港市沙潭江中心区防洪防潮(近期)二期工程项目、防城港市沙潭江中心区防洪防潮(近期)一期Ⅰ标段工程项目;三是减少防城港市小峰水库管理所的小峰电站生态改造项目、防城河、小峰水库可采砂储量勘察、编制、评估费、小峰水源地保护工程Ⅱ期;四是减少防城港市长歧水库管理所的防城港市长歧水利管理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防城港市长歧水利管理所长歧总干渠防汛抢险道路防护栏工程、防城港市长歧左干渠K32+720维修加固工程;五是防城港市三波水库管理所的三波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三波水库公益性水利维修养护工程、三波水库2017-2018冬春水利建设工程;六是防城港市官山辽水库管理所的官山辽水库1-3号主坝及副坝白蚁防治综合治理项目等。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水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81.1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273.97万元,同比下降69.63%。其中:基本支出122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2.23万元,同比增长1.86%;项目支出3261.1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296.19万元,同比下降75.95%。
防城港市水利局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91.28万元,预算调整数为4481.10万元,支出决算为448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4.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08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0.9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09万元、死亡抚恤22.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0.27%,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退休及公用经费等资金费用的支出减少。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69.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6.5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2.8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0.3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8.67万元,下降21.1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退休而减少医疗险缴费支出;二是疫情解除,减少联防联控人员补助、住宿等相关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类)4163.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43.8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90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68.79万元、水利工程建设783.40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187.06万元、水利执法监督135.55万元、水土保持53.90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438.99万元、水质监测63.17万元、防汛179.64万元、抗旱10.00万元、农村水利1742.63万元、水利技术推广44.77万元、其他水利支出191.0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262.54万元,下降71.14%,主要原因是随着工程完工项目支出减少,一是减少防城港市水利局的2022年自治区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第一批)-ND水库前期勘察设计工作经费、广西JH治理二期BLH东兴市白鹤岭河段整治工程、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第二批)-防汛终端机、桂整合〔2021〕35号防城港市河长制工作经费等相关经费;二是减少防城港市海河堤养护站的防城港市沙潭江中心区防洪防潮(近期)二期工程项目、防城港市沙潭江中心区防洪防潮(近期)一期Ⅰ标段工程项目;三是减少防城港市小峰水库管理所的小峰电站生态改造项目、防城河、小峰水库可采砂储量勘察、编制、评估费、小峰水源地保护工程Ⅱ期;四是减少防城港市长歧水库管理所的防城港市长歧水利管理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防城港市长歧水利管理所长歧总干渠防汛抢险道路防护栏工程、防城港市长歧左干渠K32+720维修加固工程;五是防城港市三波水库管理所的三波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三波水库公益性水利维修养护工程、三波水库2017-2018冬春水利建设工程;六是防城港市官山辽水库管理所的官山辽水库1-3号主坝及副坝白蚁防治综合治理项目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93.6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93.6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69万元,增长8.95%,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较上年有所上升而相应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2.23万元,同比增长1.8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正常晋级晋档调增;二是由于人员工资标准调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住房公积金等缴费基数较上年有所上升和新增退休人员等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91.9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2.69万元,增长2.1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基本工资296.60万元、津贴补贴138.68万元、奖金73.53万元、绩效工资297.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20.0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5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0.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8万元、住房公积金93.60万元、医疗费0.49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的补助支出41.3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50万元,下降7.8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退休费10.16万元、抚恤金22.00万元、生活补助9.17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86.7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03万元,增长3.6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办公费3.39万元、印刷费0.20万元、水费0.22万元、电费1.11万元、邮电费4.80万元、差旅费9.06万元、维修(护)费0.42万元、会议费1.06万元、公务接待费0.85万元、工会经费14.6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41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水利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446.5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81.85万元,同比增长24.2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项目支出1446.5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81.85万元,同比增长24.20%,主要原因是专项收支增加。一是增加防城港市水利局的防城港市西湾环岛堤(一期)工程项目;二是增加防城港市长歧水库管理所的防城港市长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用地征迁、防城港市长歧左干渠(中铝段)改线工程Ⅱ标段项目等。
防城港市水利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万元,预算调整数为1446.55万元,支出决算为144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城乡社区支出1345.7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20.02万元,同比增长85.4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增加了用于防城港市西湾环岛堤(一期)工程项目、防城港市那天花河长制配套项目工程、市级选派驻村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防城港市2022-2023年度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ND水库工程前期工作、防城港市长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用地征迁项目、防城港市长歧右干渠华石二支渠防渗加固工程(一期)、防城港市长歧左干渠(中铝段)改线工程Ⅱ标段、防城港市长歧总干渠抢险道路防护栏工程、防城港市长歧水利总干渠0+000-6+930渠段防汛抢险道路维修加固工程(Ⅲ期:K1+000-K2+600)工程、防城港市长歧左干渠(中铝段)改线工程Ⅱ标段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支出254.64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5.48万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628.77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56.81万元。
(二)农林水支出100.8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38.17万元,同比下降77.0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100.84万元。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水利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防城港市水利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7.3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00万元。支出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9%,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9万元,增长42.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8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随着疫情解封,开展的业务活动增多,上级检查次数及各机构下乡检查(进度、质量、安全等)与之同步增多,接待次数人数增加,在预算范围内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相应增加;二是检查次数增多,在预算范围内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与2022年决算数及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同比增长0.83%。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与2022年决算数及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2.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2022年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同比增长0.83%。主要原因是检查次数增多,在预算范围内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主要用于市小峰水库、官山辽水库、三波水库市内因公出行、防汛用车以及开展水利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23年防城港市水利局所属水管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与2022年决算数及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全年车辆运行费支出1.2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同比增长0.83%。主要原因是检查次数增多,在预算范围内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69%,较2023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3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8万元,同比增长58.94%。主要原因是随着疫情解封,开展的业务活动增多,上级检查次数及各机构下乡检查(进度、质量、安全等)与之同步增多,接待次数人数增加,在预算范围内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相应增加。其中:
1.国内公务接待总计批次50次,人次419次,人均114.56元/次。其中:国内人员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4.80万元,国内人员接待50批次、419人次,人均114.56元/次;外事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人均0.00元/次。
2.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人均接待费0.00元/次,国(境)外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9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0.51%,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70万元,下降10.8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减少了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及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3.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5.97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单位)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1.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3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4.5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27.5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0.2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自用固定资产1004.95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 其中:在用资产1004.95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闲置资产0.00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00% ;待处置资产(待报废、毁损等)0.00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00%。
自用无形资产33.25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100%,其中:在用资产33.25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闲置资产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 待处置资产(待报废、毁损等)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
1.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57.12万元,占固定资产的5.68% (其中,房屋11.27万元,占固定资产的1.12%);设备类922.9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91.84%(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0.00万元,占0.00%);文物和陈列品0.0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 %;图书档案0.00元,占固定资产的0.00%;家具和用具类24.93万元,占固定资产的2.48%。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 3 辆主要用于下属水管单位(防城港市小峰水库管理所、防城港市三波水库管理所、防城港市官山辽水库管理所)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水利检查工作。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线路改造和视频会商设备”;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高度重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统筹安排,细化分工。为使绩效自评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由计划财务科牵头,绩效目标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由各科室、站(所)按照项目内容构建和细化评价指标进行构建设定和细化。通过绩效目标跟踪监控,对项目执行情况、绩效目标等参照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分析、处理,保证基础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从自评情况来看,我部门2023年度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施完成,项目工作、资金投入到位,管理规范,均已按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年初预算数2791.28万元,调整后预算数5927.65万元,执行数5927.65万元,2023年度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71分,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度101个项目开展全覆盖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792.05万元。
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总数101个,项目支出总额4707.66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01个,本级项目支出4707.6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0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4个,涉及资金1399.13万元,涉密的4个项目支出自评,我部门严格按照保密管理有关要求在线下开展自评。
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96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98.97%;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3%。从自评情况来看,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施完成,项目工作、资金投入到位,管理规范,均已按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参照往年市财政局列入项目绩效考核范围的要求,预算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要纳入重点项目绩效考核。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部门属于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共有5个(含年中追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1个),共涉及预算金额为1659.70万元,分别是由防城港市水利局本级实施的防城港市“河长通”平台维护服务项目,项目预算经费49.70万元;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实施的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专项工作,项目经费预算110.00万元;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实施的防城港市山洪灾害防御“四预”能力提升试点建设项目,项目经费预算450.00万元;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站实施的防城港市2022-2023年度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专项工作,项目经费预算1000.00万元、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项目经费预算50.00万元。具体如下:
(1)防城港市“河长通”平台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为市水利局本级绩效考核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70万元,财政调整后预算数为49.70万元,全部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市本级资金,执行数为42.05万元,完成预算的84.62%。项目为延续、经常性项目,于12月向财政部门请款完成支出。
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共分为6项,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及满意度指标,其中:数量指标为系统开发数量1套,完成河长后台管理系统、河长通app安卓端和ios端接入站点维护数量1个,网站信息发布量>4000条;质量指标为系统正常使用率达≥90%,系统/维护合格率达≥90%,系统可用率达到≥99%,通过指标测评;时效指标为维护周期达12个月,完成项目指标;成本指标为年度维护成本增长率≤25%;可持续影响指标为系统正常使用年限超过1年;满意度指标为相关单位/使用者满意度≥80%以上。截至2023年12月底,6项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全部完成。通过考勤数据优化,实现巡河考勤100%完成。
总体自我评价:2023年“河长通”平台的服务帮助了河长履职能力提升、“四乱”问题的界定、如何更好地使用河长通平台等开展。根据每年上级部门的年度考核要求,分别在河湖长制宣传、河湖划界成果应用、河湖长制信息系统应用、河道采砂监管系统应用、河湖“清四乱”及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等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项目开展过程中各项绩效指标皆圆满完成,项目进行过程未发现有存在重大问题,但是系统还需持续升级,模块内容需更加完善,下一步措施是升级系统模块内容,让系统符合对河长制工作激励评价考核目标要求。
总体自我评价:项目自评分得98.42分,评价等级为一等。
(2)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专项工作经费
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安排落实,属一般公共预算市本级经费拨款,预算总投入110.00万元,预算调整81.44万元,项目资金实际使用54.94万元,完成预算的67.45%。项目资金安排合理,按相关要求申请拨付。主要用于包括考核要求的各项编制报告的服务采购,涉及范围都属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工作内容。
评价指标构建及细化情况:项目自评工作按照年初绩效目标及其衡量指标,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及绩效相关的原则,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共分为6项,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其中:数量指标为完成6个考核项目;质量指标为水利厅核查通过率100%;时效指标为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考核项目;成本指标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专项工作经费支付小于等于110万元;社会效益指标为有效保障用水需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大于等90%,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可持续影响指标为建立健全水资源长效管理机制;满意度指标为市民满意度90%以上。
项目组织管理情况: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的函》(桂水函〔2023〕208号)的文件要求开展招投标工作,在项目编制进展过程中,及时与中标单位对接,确保编制成果按时完成,达到考核工作方案的要求。编制过程中及时对接沟通,中标单位按时间要求提交成果并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
项目绩效完成情况:按时完成了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工作任务,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各项考核指标进行评价,自评分为97.3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考核结果待自治区水利厅考核后做出。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因节水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未开工,所以未使用项目资金。考核工作方案下发时间较晚,时间紧任务重,资金支付进度滞后,预算执行率偏低。下一步措施是尽早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落实各项考核经费,及时拨付各项考核经费,为开展考核工作提供保障,待自治区考核工作方案下发后,尽快开展各项工作。
总体自我评价:项目自评分得96.75分,评价等级为一等。
(3)防城港市山洪灾害防御“四预”能力提升试点建设项目
项目为跨年度项目,总投入554.26万元。项目2023年度全年预算数为450.00万元,财政调整后预算数为450.00万元,其中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上级资金350.00万元,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市本级资金100.00万元,执行数为407.87万元,完成预算的90.64%。
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为上级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及本级配套资金安排落实,主要用于防城港市山洪灾害防御“四预”能力提升试点建设项目工作。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的使用。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防城港市财政局印发的文件、通知精神执行。资金拨付材料完善,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完整、准确,资金使用合理规范。项目经费支出能按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及时支付,没有拖欠项目款项现象。
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是在共享自治区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平台成果基础上,完成防城港市山洪灾害防御“四预”能力提升试点建设工作。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及绩效相关的原则,项目年度预算绩效指标共细分为6项,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其中:数量指标为升级水利水旱灾害防御系统1套;质量指标为系统运行情况正常;时效指标为2024年6月前完成系统升级;成本指标为项目投资金额不超预算;社会效益指标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得到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使用者满意度≥90%以上。
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及总体自我评价:防城港市山洪灾害防御“四预”能力提升试点建设项目是在共享自治区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平台成果基础上,提升防城港市山洪灾害防御“四预”能力,包括:典型流域和重点区域监测监视预警设备建设;应用系统数据库建设;基础应用支撑、通用专业应用支撑和水利专业应用支撑等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典型小流域和防城江重点流域“四预”平台建设等。项目建设过程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截至2023年12月底,项目硬件设备已安装交付,软件主体功能开发基本完成,实际完成投资407.87万元。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项目开展过程中各项绩效指标皆圆满完成,项目进行过程未发现有存在重大问题。
总体自我评价:项目自评得分95.06分,评价等级为一等。
(4)防城港市2022-2023年度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专项工作
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专项工作计划实施项目共26个,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00万元,财政调整后预算数为1000.00万元,全部为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市本级资金,执行数为671.78万元,完成预算的67.17%。
项目组织管理情况:截至目前,已完成市本级财政资金投资1000万元,项目已完工26个,实际支付资金671.78万元,剩余328.22万元已向财政申请但未批复。项目单位均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办法规定,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与监督办法,切实强化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工程款能按工程进度和规定程序及时支付给施工单位,没有拖欠工程款现象。所支付资金全部用于开展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海堤、水库、农村饮水等日常维修养护。
评价指标构建及细化情况: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及绩效相关的原则,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共分为6项,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其中:数量指标为完成修复渠道长度5公里、维修养护海堤15公里、改善灌溉面积100亩;质量指标为工程验收合格率100%;时效指标为2023年12月底完成建设项目;成本指标为建设市本级总投入1000万元以下;社会效益指标为灌区得到良性运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群众满意度90%以上。
项目绩效完成情况:项目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桂政办函〔2019〕35号)文件要求、全国、全区冬春农田水利会议要求以及我市对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部署例行安排的年度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做好2022-2023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水旱灾害防御基础设施、水毁水利工程、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及其他涉水项目等建设;对水利工程实施维修养护,有效保障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计划修复渠道长10公里,维修养护海堤20公里,恢复改善灌溉面积100亩,受益人口1000人等;实施重大水利项目、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水闸)建设、中小河流治理、海河堤防建设、水毁修复工程、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山洪灾害防治、水土保持和水源地保护工程、水文设施工程、农村水电工程、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和工程维修养护及工程维修养护建设项目等。
市政府于2023年8月29日同意了《防城港市2022-2023年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第一批)》、于2023年11月29日同意了防城港市2022-2023年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第二批)》。项目建设过程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截至2023年12月,项目累计完成市本级财政资金投资1000万元。实施项目共26个,已完工26个,完成对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海堤、水库、农村饮水等进行日常维修养护,确保工程发挥效益、水库灌区正常运行。通过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有利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发展的后劲,有利于提高我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促进我市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加有效投资需求、拉动我市经济增长。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资金支付进度滞后。下一步措施一是加快项目验收,加强项目后续管理,及时发挥项目效益;二是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尽快完成对项目进度款的审批,完成资金支付。
总体自我评价:项目自评得分89.87分,评价等级为二等。
(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
项目为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站绩效考核项目,自评得分为98.45分,评价等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0万元,财政调整后预算数为61.00万元,全部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市本级资金,执行数为51.56万元,完成预算的84.52%。
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的使用。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支出均按照防城港市财政局印发的文件、通知精神执行。资金拨付材料完善,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完整、准确,资金使用合理规范。项目经费支出能按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及时支付给服务单位,没有拖欠项目款项现象。所支付资金全部用于开展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
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是完成编制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报告并通过审核,达到年度目标测算值0.519以上,通过开展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促进农业节水和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及绩效相关的原则,项目年度预算绩效指标共细分为6项,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其中:数量指标为完成测算成果报告1本;质量指标为通过专家审查;时效指标为:2023年12月前完成1本报告;成本指标为成本控制在预算内;效益指标分为①社会效益指标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自治区考核目标0.519以上②可持续影响指标为可指导未来一段时间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依据作用明显;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群众满意度90%以上。
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及总体自我评价:项目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100号)和《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水农水〔2016〕65号)通知要求,开展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促进农业节水和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开展项目招标,并按“应进必进”原则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交易。2023年7月,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广西尚源灌溉排水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该服务项目承接主体。2023年12月,技术支撑单位完成《规划》成果,并通过自治区水利厅组织专家组审查。防城港市2023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33,具体为:中型灌区为0.508,小型灌区为0.546。达到自治区下达考核目标0.531以上。截至2023年12月底,6项年度预算绩效指标均按照年初制定绩效目标内容全部完成。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项目开展过程中各项绩效指标皆圆满完成,项目进行过程未发现有存在重大问题。
总体自我评价:项目自评得分98.45分,评价等级为一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防城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防城港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防城港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当前位置:
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