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是防城港市水利局管理的下属单位,为正科级单位,无内设机构,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相关要求,参与编制全市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江河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协助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管理工作。
(三)承担水文水资源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四)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
(五)完成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人员编制3人,实有在职人员3人(管理岗七级1人、管理岗八级1人、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十二级1人)。属财政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此部分表格另附,详见附件: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573.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73.9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33.89万元,增长1333.0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8.13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08.08万元,增长1018.93%,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为2022年8月新独立分户的二级预算单位,往年部门决算与防城港市水利局合并编制,2022年度决算数据仅为8-12月份数据,因此无完整的上年度全年决算数据进行对比;二是根据工作安排增加了防汛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预警平台建设及维护项目、防城港市山洪灾害防御“四预”能力提升试点建设项目及防汛抗旱经费专项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81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5.8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为2022年8月新独立分户的二级预算单位,往年部门决算与防城港市水利局合并编制,2022年度决算数据仅为8-12月份数据,因此无完整的上年度全年决算数据进行对比;二是根据工作安排增加了防汛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预警平台建设及维护项目-配套工程、防城港市山洪灾害防御“四预”能力提升试点建设项目、防城港市防洪规划编制工作服务项目及防城港市2022-2023年度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等专项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5.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6.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8.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10.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573.9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73.9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33.89万元,增长1333.0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4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17万元,增长136.6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8月新独立分户的二级预算单位,往年部门决算与防城港市水利局合并编制,2022年度决算数据仅为8-12月份数据,因此无法与上年度全年决算数据进行对比。
2.卫生健康支出(类)2.3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2万元,增长129.4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8月新独立分户的二级预算单位,往年部门决算与防城港市水利局合并编制,2022年度决算数据仅为8-12月份数据,因此无法与上年度全年决算数据进行对比。
3. 城乡社区支出(类)125.8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5.8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为2022年8月新独立分户的二级预算单位,往年部门决算与防城港市水利局合并编制,2022年度决算数据仅为8-12月份数据,因此无完整的上年度全年决算数据进行对比;二是根据工作安排增加了防汛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预警平台建设及维护项目-配套工程、防城港市山洪灾害防御“四预”能力提升试点建设项目、防城港市防洪规划编制工作服务项目及防城港市2022-2023年度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
4.农林水支出(类)435.93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及防汛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01.15万元,增长1153.39%,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为2022年8月新独立分户的二级预算单位,往年部门决算与防城港市水利局合并编制,2022年度决算数据仅为8-12月份数据,因此无完整的上年度全年决算数据进行对比;二是根据工作安排增加了防汛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预警平台建设及维护项目、防城港市山洪灾害防御“四预”能力提升试点建设项目及防汛抗旱经费专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4.3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5万元,增长127.6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8月新独立分户的二级预算单位,往年部门决算与防城港市水利局合并编制,2022年度决算数据仅为8-12月份数据,因此无法与上年度全年决算数据进行对比。
6.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及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和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2023年部门决算收支总体增减的主要原因:增加原因一是本单位为2022年8月新独立分户的二级预算单位,往年部门决算与防城港市水利局合并编制,2022年度决算数据仅为8-12月份数据,因此无完整的上年度全年决算数据进行对比;二是根据工作安排增加了防汛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预警平台建设及维护项目、防城港市山洪灾害防御“四预”能力提升试点建设项目、防城港市防洪规划编制工作服务项目、防城港市2022-2023年度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及防汛抗旱经费专项。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8.1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08.08万元,同比增长1018.93%。其中:基本支出52.6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9.04万元,同比增长287.69%;项目支出395.5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69.04万元,同比增长1393.66%。
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5.29万元,预算调整数为448.13万元,支出决算为44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17万元,增长136.6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8月新独立分户的二级预算单位,往年部门决算与防城港市水利局合并编制,2022年度决算数据仅为8-12月份数据,因此无法与上年度全年决算数据进行对比。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2.3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2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2万元,增长129.4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8月新独立分户的二级预算单位,往年部门决算与防城港市水利局合并编制,2022年度决算数据仅为8-12月份数据,因此无法与上年度全年决算数据进行对比。
(三)农林水支出(类)435.93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350.00万元、防汛85.9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01.15万元,增长1153.39%,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为2022年8月新独立分户的二级预算单位,往年部门决算与防城港市水利局合并编制,2022年度决算数据仅为8-12月份数据,因此无法与上年度全年决算数据进行对比;二是根据工作安排增加了防汛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预警平台建设及维护项目、防城港市山洪灾害防御“四预”能力提升试点建设项目及防汛抗旱经费专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4.3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4.3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5万元,增长127.6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8月新独立分户的二级预算单位,往年部门决算与防城港市水利局合并编制,2022年度决算数据仅为8-12月份数据,因此无法与上年度全年决算数据进行对比。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6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9.04万元,同比增长287.6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8月新独立分户的二级预算单位,往年部门决算与防城港市水利局合并编制,2022年度决算数据仅为8-12月份数据,因此无完整的上年度全年决算数据进行对比。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9.6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6.89万元,增长288.6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基本工资11.63万元、津贴补贴2.53万元、奖金0.97万元、绩效工资22.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5.4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5万元、住房公积金4.37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9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5万元,增长272.1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办公费0.16万元、印刷费0.04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0.06万元、邮电费0.08万元、差旅费0.44万元、维修(护)费0.02万元、会议费0.08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工会经费0.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4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25.8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5.81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项目支出125.8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5.81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为2022年8月新独立分户的二级预算单位,往年部门决算与防城港市水利局合并编制,2022年度决算数据仅为8-12月份数据,因此无完整的上年度全年决算数据进行对比;二是根据工作安排增加了防汛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预警平台建设及维护项目-配套工程、防城港市山洪灾害防御“四预”能力提升试点建设项目、防城港市防洪规划编制工作服务项目及防城港市2022-2023年度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
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预算调整数为125.81万元,支出决算为12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城乡社区支出125.8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5.81万元,同比增长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增加了用于防汛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预警平台建设及维护项目、防城港市山洪灾害防御“四预”能力提升试点建设项目、防城港市防洪规划编制工作服务项目及防城港市2022-2023年度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等四个项目的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25.81万元。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0.5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47万元。支出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45%,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为2022年8月新独立分户的二级预算单位,往年部门决算与防城港市水利局合并编制,2022年度决算数据仅为8-12月份数据,因此无完整的上年度全年决算数据进行对比;二是随着疫情解封,上级检查次数增加,在预算范围内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相应增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与2022年决算数及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与2022年决算数及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与2022年决算数及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与2022年决算数及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已完成公务用车改革,因此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45%,较2023年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47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为2022年8月新独立分户的二级预算单位,往年部门决算与防城港市水利局合并编制,2022年度决算数据仅为8-12月份数据,因此无完整的上年度全年决算数据进行对比;二是随着疫情解封,上级检查次数增加,在预算范围内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相应增加。其中:
1.国内公务接待总计批次6次,人次43次,人均109.53元/次。其中:国内人员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0.47万元,国内人员接待6批次、43人次,人均109.53元/次;外事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人均0.00元/次。
2.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人均接待费0.00元/次,国(境)外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是防城港市水利局管理的工作部门,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此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8.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8.01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单位)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8.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2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自用固定资产18.56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 其中:在用资产18.56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闲置资产0.00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00% ;待处置资产(待报废、毁损等)0.00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00%。
自用无形资产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其中:在用资产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闲置资产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待处置资产(待报废、毁损等)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
1.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0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 (其中,房屋0.00元,占固定资产的0.00%);通用设备0.0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其中,车辆0.00元,占固定资产的0.00%);专用设备18.56万元,占固定资产的100%(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0.00万元,占0.00%);文物和陈列品0.0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 %;图书档案0.00元,占固定资产的0.0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0.0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
2.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已完成公务用车改革,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是防城港市水利局管理的二层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14个项目开展全覆盖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619.08万元。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施完成,项目工作、资金投入到位,管理规范,均已按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14个,项目支出总额521.33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4个,本级项目支出521.33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0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00万元。
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4个项目被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无被评为二等(包括二等)以下项目,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施完成,项目工作、资金投入到位,管理规范,均已按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参照往年市财政局列入项目绩效考核范围的要求,预算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要纳入重点项目绩效考核。我单位属于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考核的有1个,共涉及预算金额45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0.00万元,具体如下:
(1)防城港市山洪灾害防御“四预”能力提升试点建设项目
为跨年度项目,总投入554.26万元。项目2023年度全年预算数为450.00万元,财政调整后预算数为450.00万元,其中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上级资金350.00万元,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市本级资金100.00万元,执行数为407.87万元,完成预算的90.64%。
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为上级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及本级配套资金安排落实,主要用于防城港市山洪灾害防御“四预”能力提升试点建设项目工作。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的使用。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防城港市财政局印发的文件、通知精神执行。资金拨付材料完善,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完整、准确,资金使用合理规范。项目经费支出能按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及时支付,没有拖欠项目款项现象。
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是在共享自治区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平台成果基础上,完成防城港市山洪灾害防御“四预”能力提升试点建设工作。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及绩效相关的原则,项目年度预算绩效指标共细分为6项,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其中:数量指标为升级水利水旱灾害防御系统1套;质量指标为系统运行情况正常;时效指标为2024年6月前完成系统升级;成本指标为项目投资金额不超预算;社会效益指标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得到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使用者满意度≥90%以上。
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及总体自我评价:防城港市山洪灾害防御“四预”能力提升试点建设项目是在共享自治区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平台成果基础上,提升防城港市山洪灾害防御“四预”能力,包括:典型流域和重点区域监测监视预警设备建设;应用系统数据库建设;基础应用支撑、通用专业应用支撑和水利专业应用支撑等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典型小流域和防城江重点流域“四预”平台建设等。项目建设过程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截至2023年12月底,项目硬件设备已安装交付,软件主体功能开发基本完成,实际完成投资407.872万元。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项目开展过程中各项绩效指标皆圆满完成,项目进行过程未发现有存在重大问题。
总体自我评价:项目自评得分95.06分,评价等级为一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防城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防城港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防城港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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