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水利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市水利局机构设置情况
三、2025年水利工作目标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五、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表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水利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防城港市水利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和措施,起草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拟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国家、自治区和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自治区和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水文水资源信息的收集工作。
(五)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措施,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市内重要江河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市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流水系连通工作,指导、监管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指导监督病险水库、水闸、江河(海)堤防的除险加固,对中型以上水库蓄水、调洪提出指导性意见,负责直属水库工程运行管理。
(八)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自治区和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九)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指导全市水利科技工作。负责水利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十二)承担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河长制实施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市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市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十三)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市水利局内设下列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秘、机要、党务、档案、人事、机构编制、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承担绩效考评、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后勤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拟订水利中长期规划,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提出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水利建设投资建议;负责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国有资产管理以及代管局属有关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承担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绩效、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等指导和监督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等政策建议。
(三)水政水资源科。负责水资源监管、调度和节约用水监管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工作。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市本级水利规费征收,指导和监督县(市、区)水利规费征收及管理。负责水利技术推广和技术质量标准工作。负责水工程建设与运行的行业管理及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水能资源及地方电力农村水利的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承担全市辖区范围内的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依法保护水利设施,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辖区范围内和跨县(市、区)的水事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配合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案件。承担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承办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四)河长制工作科。负责组织河道采砂规划、采砂实施方案的审查和批复工作。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直属水库工程运行管理。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的有关工作。承办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指导全市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市内重要江河的治理、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
三、2025年主要工作目标
2025年,全市水利系统将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着力破除体制性障碍、打通机制性梗阻、推进政策性创新,推动各项水利改革有序衔接、取得实效。
(1)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好政治建设,坚持用创新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切实推进抓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以党建品牌创建深化“四强”党支部建设,擦亮治水兴水勤廉本色。抓实思想建设,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化源头治理,守牢安全底线。抓实组织建设,深入实施党支部建设提质工程。抓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扎实推进“清廉机关”提质增效。
(2)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落实水旱灾害防御责任,坚持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切实推动基层责任人履职尽责。组织开展防城港市山洪灾害防御“四预”能力提升试点建设项目,全面提高水利信息化工作水平。及时编制、修订超标洪水防御预案,及时防御可能发生的各种紧急情况和灾害。
(3)全力争取扩大水利建设投资规模,认真分析2024年全口径水利建设投资任务目标及完成情况,制定2025年资金申请计划,并积极向上争取财政资金、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银行贷款等,通过多种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努力加大水利基础设施投入力度。
(4)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为重点,积极落实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加大设计力度,确保项目及时得到上级部门审批,增加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固投任务。巩固和增强经济回暖向好态势,以市级水网建设为契机,持续推进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超前谋划一批战略性工程项目,加快推进水利项目建设,培育治水兴水经济亮色。
(5)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全面打通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深化水权水价水市场等水利重点领域改革,坚守治水兴水惠民原色。计划争取资金800万元,分别为中央资金500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300万元。实施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30处,建设上思县和防城区农村供水保障项目8处,建设拦水坝、蓄水池、铺设供水管道、安装消毒设备等内容。
(6)强化河湖保护治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提升治水兴水和谐成色。积极做好2025年“节水中国行”防城港市分会场筹备准备工作。将河长制与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人大监督和政协议政、乡村振兴相结合,形成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合力。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抓紧抓实做好中越界河共同管护和治理,共同将界河创建成为中越美丽幸福河流。
(7)继续做好构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试点水库和水库库区“四方两股一体化管护”模式的调研工作,进一步探索我市小型水库管护模式和管护机制改革。进一步强化产权化和市场化思维,建立健全水权分配制度,完善水权市场化交易制度。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机关内设4个职能科(室),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水政水资源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河长制工作科(河湖管理科)。下属10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财政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包括: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站;财政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8个,包括: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防城港市水利电力技术站、防城港市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防城港市海河堤养护站(市中越界河管理所)、防城港市小峰水库管理所、防城港市长歧水利管理所、防城港市三波水库管理所、防城港市官山辽水库管理所。
五、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我局行政、事业编制人数62人,在职人员53人,退休人员56人。其中:
1.防城港市水利局局机关人员编制10人,实有在职人员9人(正处级1人、二级调研员1人、副处级2人、四级调研员1人、正科级1人、副科级1人、主任科员1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5人,属行政单位。
2.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人员编制3人,实有在职人员3人(管理岗七级1人、管理岗八级1人、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十级1人),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防城港市水利电力技术站人员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九级1人),退休人员1人,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站人员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员4人(正科级1人、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九级1人、主任科员2人),属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人员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员5人(正科级1人、主任科员4人),退休人员4人,属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6.防城港市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制人员编制3人,实有在职人员3人(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六级1人、管理岗九级1人、事业岗普工1人),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7.防城港市海河堤养护站人员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员5人(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七级1人、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八级1人、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九级1人、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十级1人、管理岗九级1人),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8.防城港市小峰水库管理所人员编制15人,实有在职人员13人(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六级1人、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七级1人、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八级1人、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九级2人、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十级1人、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十二级2人、管理岗九级5人),退休人员27人,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9.防城港市长歧水利管理所人员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九级1人、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十级1人),退休人员15人,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0.防城港市三波水库管理所人员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员4人(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十二级1人、管理岗八级1人、亊业工人中级四级1人、亊业普通工人1人),退休人员2人,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1.防城港市官山辽水库管理所人员编制4人,实有在职人员4人(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十二级1人,管理岗七级1人,管理岗八级1人,管理岗九级1人),退休人员2人,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六、车辆构成情况
我局目前有4个下属水管单位未执行公车改革制度,其余均执行公车改革制度。
未执行公车改革制度的单位是:防城港市小峰水库管理所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为皮卡车,主要用于日常水利运行用车;防城港市三波水库管理所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防城港市官山辽水库管理所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防城港市长岐水利管理所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25年收入总预算2311.78万元,同比减少273.43万元,同比下降10.58%。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761.78万元,同比减少23.43万元,同比下降1.3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50.00万元,同比减少250.00万元,同比下降31.25%;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二)2025年支出总预算2311.78万元,同比减少273.43万元,同比下降10.58%。按部门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213农林水支出1455.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2.95%,同比减少31.14万元,下降2.09%;
2.212城乡社区支出55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79%,同比减少250.00万元,同比下降31.25%;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75%,同比增加22.01万元,增长16.41%;
4.210卫生健康支出67.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90%,同比减少2.10万元,下降3.04%;
5.221住房保障支出83.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9%,同比减少12.20万元,下降12. 78%。
(三)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增减的主要原因:
1. 减少原因一是当年项目经费拨款减少,是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加强资金的整合统筹,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从严从紧编制专项项目预算;二是由于随着上年度一次性项目的完成,相应减少了一次性项目专项经费。
2.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一是增加新入编人员1名;二是人员工资标准调整增加。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2311.78万元,同比减少273.43万元,同比下降10.58%。其中:
1.本年收入总预算2311.78万元,同比减少273.43万元,同比下降10.58%。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761.78万元,同比减少23.43万元,同比下降1.3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50.00万元,同比减少250.00万元,同比下降31.25%;
2.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减的主要原因:
减少原因一是当年项目经费拨款收入减少,是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加强资金的整合统筹,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从严从紧编制专项项目预算;二是由于随着上年度一次性项目的完成,相应减少了一次性项目专项经费拨款收入。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2311.78万元,同比减少273.43万元,同比下降10.58%。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17.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33%,同比增加15.27万元,增长1.39%;项目支出预算1194.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67%,同比减少288.70万元,下降19.47%。
(一)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117.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33%,同比增加15.27万元,增长1.39%。其中:本年基本支出预算1117.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33%,同比增加15.27万元,增长1.39%;上年结转结余基本支出预算0.0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分为三类: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13.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69%,同比增加24.01万元,增长2.4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1.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8%,同比减少10.05万元,下降10.9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2.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03%,同比增加1.31万元,增长6.14%。
基本支出预算增加原因一是增加新入编人员1名;二是人员工资标准调整增加;三是由于人员增加及工资标准的调增,相应增加了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四是增加退休人员3名,相应增加了退休人员的物业补贴、退休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194.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67%,同比减少288.70万元,下降19.47%。其中:本年项目支出预算1194.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67%,同比减少288.70万元,下降19.47%;上年结转结余项目支出预算0.0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项目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二是由于随着上年度一次性项目的完成,相应减少了一次性项目专项经费支出。
(二)2025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减的主要原因:
1.减少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水利发展资金减少250.00万元。一是当年专项项目预算支出减少,是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加强资金的整合统筹,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从严从紧编制专项项目预算;二是由于随着上年度一次性项目的完成,相应减少了一次性项目专项经费。
2.增加原因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一是增加新入编人员1名;二是人员工资标准调整增加;三是由于人员增加及工资标准的调增,相应增加了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四是增加退休人员3名,相应增加了退休人员的物业补贴、退休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50.00万元,同比减少250.00万元,同比下降31.25%。其中本级拨款550.00万元,同比减少250.00万元,同比下降31.25%。
1.按收入科目划分,共分为1项,其中:
农业生产发展科目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50.00万元,同比减少250.00万元,下降31.25%。
2.按收入结构划分,分为本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其中:
本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5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算100%,同比减少250.00万元,下降31.25%;
上年结余收入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算0.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减少原因:主要是减少了防城港市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从严从紧编制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55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0.00%,同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项目支出预算55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250.00万元,下降31.25%;结转下年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0.00%,同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1款,其中:
农业生产发展支出款科目55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250.00万元,下降31.2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按支出经济类型分,基本支出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三类。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0.00%,同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0.00%,同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0.00%,同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55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250.00万元,下降31.25%。其中:
资本性支出55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250.00万元,下降31.25%。
减少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是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加强资金的整合统筹,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减少了项目支出预算的防城港市2025年度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25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64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减少0.81万元,下降14.86%,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较2024年减少0.40万元,下降100.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较2024年减少0.4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减少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主要减少了防城港市小峰水库管理所的车辆用于市内执行公务、防汛检查以及开展各项财政检查、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4.64万元,较上年减少0.41万元,下降8.12%,主要用于: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减少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相关支出预算而相应减少。
七、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有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财政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8个。
(一)我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1.20万元,较上年减少8.10万元,下降16.42%,减少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去年退休人员1人,相应办公经费及工会经费等运转经费减少,二是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加强资金的整合统筹,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其中:
办公费1.24万元,较上年减少0.21万元,同比下降14.70%;
印刷费0.29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同比下降14.54%;
水费0.12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同比下降14.60%;
电费0.44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同比下降14.70%;
邮电费3.42万元,较上年减少0.69万元,同比下降16.76%;
差旅费3.38万元,较上年减少0.58万元,同比下降14.66%;
维修(护)费0.12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同比下降14.60%;
会议费0.59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同比下降14.60%;
公务接待费0.37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较上年减少14.58%;
工会经费4.92万元,较上年减少1.23万元,同比下降20.01%;
其他交通费用17.34万元,较上年减少3.78万元,同比下降17.90%;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99万元,较上年减少1.28万元,同比下降12.43%。
(二)我部门2025年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40.17万元,较上年减少1.95万元,下降4.64%,减少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去年退休人员3人,相应办公经费及工会经费等运转经费减少,二是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加强资金的整合统筹,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其中:
办公费2.01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同比下降2.56%;
印刷费0.46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同比下降2.56%;
水费0.19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同比下降2.56%;
电费0.72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同比下降2.56%;
邮电费0.95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同比下降2.56%;
差旅费5.51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同比下降2.56%;
维修(护)费0.19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同比下降2.56%;
会议费0.95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同比下降2.56%;
公务接待费0.57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较上年减少2.56%;
工会经费8.96万元,较上年减少0.80万元,同比下降8.22%;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66万元,较上年减少0.85万元,同比下降4.13%。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政府采购预算121.90万元,其中: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1.4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9.35%;分散采购预算110.5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90.65%。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预算8.6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13.3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
按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121.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单位资金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0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中共保有车辆 3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3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3 辆主要是主要用于下属水管单位(防城港市小峰水库管理所、防城港市三波水库管理所、防城港市官山辽水库管理所)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水利检查工作;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0个,预算资金0.0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0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防城港市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有4个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预算金额为685.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5.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50.00万元。
重点项目一:防城港市“河长通”平台维护服务项目,预算金额35.0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项目概况:《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桂河长办〔2018〕41号),构建我市的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汇总市、县、镇、村各级河道相关数据,集成河长app监管和实时在线监管服务,形成一个集作战、展示、监督考核等内容的信息化业务平台。
绩效目标:采用“河长通”平台,平台汇总市、县、镇、村各级河道相关数据,集成河长app监管和实时在线监管服务,形成一个集作战、展示、监督考核等内容的信息化业务平台。
重点项目二:防汛抗旱经费项目,预算金额30.0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项目概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务院令第5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农业生产救灾及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7〕14号)的要求,主要用于为保障防城港市汛期期间应急度汛、防汛抗洪抢险、修复水毁水利工程设施动用的各类机械的燃油料、检修费和租用费;防汛物资储备费用;抗旱设备、抗旱应急设施建设费、抗旱用油用电及抗旱设施应急维修费等。
绩效目标:2025年12月前完成用于为保障防城港市汛期期间应急度汛、防汛抗洪抢险、修复水毁水利工程设施动用的各类机械的燃油料、检修费和租用费;防汛物资储备费用;抗旱设备、抗旱应急设施建设费、抗旱用油用电及抗旱设施应急维修费等项目经费拨付。
重点项目三: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专项工作经费,预算金额70.97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项目概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桂政办法〔2013〕10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职能要求,设立“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是每年列入自治区对我市绩效考核的重要事项之一,通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目的是有效控制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指标,以达到自治区规范要求。本项目实施周期是2025年全年,由于自治区水利厅尚未印发2025年度考核制度方案,计划参照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的函(桂水函〔2024〕173号)》要求,组织开展用水总量统计、用水定额考核与评价、跨市断面监测等工作。
绩效目标: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是每年列入自治区对我市绩效考核的重要事项之一,根据《2025年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方案》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专项工作,控制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指标。目标是各项指标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2025年顺利通过自治区最严格水资源考核。
重点项目四:防城港市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预算金额为550.00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性基金预算。
项目概况:《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桂政办函〔2019〕35号)、《自治区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关于印发<广西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措施筹措建设资金,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攻坚行动,做好2024-2025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水旱灾害防御基础设施、水毁水利工程、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及其他涉水项目等建设;对水利工程实施维修养护,有效保障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计划修复渠道长3公里,维修养护海堤5公里等;实施重大水利项目、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水闸)建设、中小河流治理、海河堤防建设、水毁修复工程、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山洪灾害防治、水土保持和水源地保护工程、水文设施工程、农村水电工程、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和工程维修养护及工程维修养护建设项目等。
绩效目标:完成市本级财政资金550.00万元,修复渠道长3公里,维修养护海堤5公里;按计划要求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及时对水利工程实施维修养护。通过项目实施,加强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有效保障水利工程正常运行,保障农田可持续发展,保障水库、灌区正常良性运行。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四、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收入。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 扶贫支出等方面。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表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防城港市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防城港市水利局
2025年3月7日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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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