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防城港市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是防城港市水利局管理的二层工作单位,为正科级单位,无内设机构,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拟订全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有关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四)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配合中央、自治区和市水利投资项目稽察。
(五)完成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制人员编制3人,实有在职人员3人(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六级1人、管理岗九级1人、事业岗普工1人)。属财政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此部分表格另附,详见附件:防城港市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82.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2.3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12万元,增长14.0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38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12万元,增长14.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项目数量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8.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82.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2.3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12万元,增长14.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7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77万元,增长15.59%,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12月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目支出,二是缴费基数变动,相应经费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2.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5.8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24年抽调人员下乡,相应补贴减少,工资减少,导致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3. 农林水支出(类)70.3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及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9.67万元,增长15.9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下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项目数量增加,防城港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增加。
4. 住房保障支出(类)4.0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4.6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绩效奖对比2023年奖金基数下调,相应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5. 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及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和结余。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2024年部门决算收支总体增减的主要原因:增加原因本单位下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项目数量增加,防城港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增加。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3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12万元,同比增长14.00%。其中:基本支出50.2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42万元,同比下降0.83%;项目支出32.1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54万元,同比增长48.73%。
防城港市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23万元,预算调整数为82.38万元,支出决算为8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0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2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77万元,增长15.59%,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12月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目支出,二是缴费基数变动,相应经费支出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2.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5.8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24年抽调人员下乡,相应补贴减少,工资减少,导致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三)农林水支出(类)70.3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69.28万元、行政运行1.0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9.67万元,增长15.9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水利工程质量抽样检测项目数量增加,防城港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4.0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4.0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4.6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绩效工资对比2023年绩效工资下调,相应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2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42万元,同比下降0.8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绩效工资对比2023年绩效工资下调,相应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7.3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44万元,下降0.9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基本工资11.73万元、津贴补贴2.14万元、奖金0.98万元、绩效工资21.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5.5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2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5万元、住房公积金4.09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8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7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办公费0.16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0.06万元、邮电费0.08万元、差旅费0.44万元、维修(护)费0.02万元、会议费0.07万元、工会经费0.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4万元。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0.2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17万元。支出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7%,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03万元,减少15.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根据国家政策,厉行节约美德,减少接待费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与2023年决算数及2024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与2023年决算数及2024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与2023年决算数及2024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与2023年决算数及2024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防城港市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已完成公务用车改革,因此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7%,较2024年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03万元,同比下降15.00%。主要原因本单位根据国家政策,厉行节约美德,减少接待费支出。其中:
1.国内公务接待总计批次2次,人次13次,人均127.38元/次。其中:国内人员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0.17万元,国内人员接待2批次、13人次,人均127.38元/次;外事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人均0.00元/次。
2.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人均接待费0.00元/次,国(境)外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2.7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2元,增长0.70%。主要原因是:为维护单位正常运行情况,在合理范围内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2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单位)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8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防城港市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已完成公务用车改革,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32.49万元,执行数32.17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施完成,项目工作、资金投入到位,管理规范,均已按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3个,项目支出总额32.17万元。其中,本级项目3个,本级项目支出32.17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2.4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存在问题主要是基层水利监督、水利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各县(市、区)水利部门、乡镇农业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没有专职机构,监督管理人员较少,部分工作人员不专业,水平能力不高,工作经验不足,造成水利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无法开展到位并及时整改反馈。
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将配合上级部门进一步加强水利监督与安全监管队伍能力培训和业务指导,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检查、巡查,确保我市水利工程建设无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发生,并视实际情况将开展抽样检测工作安排提前,避免因非主观因素导致绩效目标无法按时完成。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防城港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99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00万元,执行数为24.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86%。
防城港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专项工作经费项目
依据《关于切实加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桂水监督〔2015〕2号),按照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进度完成当年抽样检测工作。
①年度绩效目标。
完成当年在建水利项目的检查工作,不定期检查,市本级报监项目检查率达100%,县级监管项目检查率不少于10%。
②衡量指标设定情况。
产出指标:质量检测抽查数量不少于5个,整改意见不少于1份,检查/检测单位发现问题整改率不低于100%,抽样检测报告出具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抽样检测报告时间早于当年12月31日前,抽样检测经费控制率不超当年部门预算批复;
效益指标:水利工程抽样检测覆盖率满足当年检测目标任务数,水利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发生0次,项目质量管理水平显著,减少质量事故发生,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显著;
满意度指标: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满意度不低于90%。
已按照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进度完成当年抽样检测工作,市本级报监且有实际工程量的项目检查率达100%,县级监管项目检查率不少于10%,检测报告等材料均满足要求,目标完成。
由于2023年年底存在大量新开工项目集中开工,导致2024年实际的质量检测抽查数量远大于原先设置的指标值,绩效完成情况出现偏差。
在客观条件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绩效指标,避免出现偏差。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防城港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专项工作经费”等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25.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施完成,项目工作、资金投入到位,管理规范,均已按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防城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防城港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防城港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当前位置:
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