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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29 18:10     来源:防城港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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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站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站是防城港市水利局管理的二层工作单位,为正科级单位,无内设机构,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规划计划的编制。

(二)负责指导、审批全市水利工程项目的规划、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

(三)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冬春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四)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五)完成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站人员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员4人(正科级1人、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九级1人、主任科员2人),属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此部分表格另附,详见附件: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253.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3.6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6.66万元,增长43.3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17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5.53万元,增长38.13%,主要原因是:新增2024年乡村振兴工作队员驻村专项工作经费项目,增加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管理站专项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上级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43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24万元,增长68.10%,主要原因根据工作安排调整增加了防城港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专项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8.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100%。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253.6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53.6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6.66万元,增长43.3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8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纳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4万元,增长16.23%,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缴纳基数调整,相应支出增加;二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纳支出项目。

2.卫生健康支出(类)3.5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5.3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相关人员工资级别变动,工资额度增加,相关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3. 城乡社区支出(类)52.4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24元,增长68.1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根据工作安排调整增加了防城港市2024年度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182.5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农村水利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4.52万元,增长42.5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新增对应项目,并增加了各项项目资金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6.2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52万元,下降7.7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奖金较2023年度相比有所下降,相应基数降低。

6.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及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和结余。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2024年部门决算收支总体增减的主要原因:增加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新增了所需项目,并调整增加了防城港市2024年度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等多项项目资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1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5.53万元,同比增长38.13%。其中:基本支出79.2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74万元,同比下降3.34 %;项目支出121.9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8.17万元,同比增长91.23%。

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站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5.90万元,预算调整数为201.17万元,支出决算为20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8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纳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4万元,增长16.23%,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缴纳基数调整,相应支出增加;二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纳支出项目。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3.5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9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5.3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相关人员工资级别变动,工资额度增加,相关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三)农林水支出(类)182.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0.4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47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0.20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60.64万元、水利前期工作61.25万元、农村水利32.5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4.52万元,增长42.5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新增对应项目,并增加了各项项目资金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6.2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6.2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52万元,下降7.7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奖金较2023年度相比有所下降,相应基数降低。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2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74万元,同比下降3.3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对比2023年度奖金级别下降,人员基本支出减少。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1.8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88万元,下降3.8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基本工资18.76万元、津贴补贴11.29万元、奖金14.48万元、绩效工资8.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8.5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3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3万元、住房公积金6.20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4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1.6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办公费0.25万元、印刷费0.06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0.09万元、邮电费0.59万元、差旅费0.68万元、会议费0.12万元、工会经费1.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3万元。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站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52.4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24万元,同比增长68.1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决算数持平;项目支出52.4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24万元,同比增长68.1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根据工作安排调整增加了防城港市2024年度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支出。

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站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万元,预算调整数为355.34万元,支出决算为5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5%。

(一)城乡社区支出52.4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24万元,同比增长68.10%,完成年初预算的6.55%

主要增加了用于防城港市2024年度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的农业生产发展支出52.43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站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0.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响应国家政策,厉行节约美德,精简公务接待费。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与2023年决算数及2024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与2023年决算数及2024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与2023年决算数及2024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与2023年决算数及2024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站已完成公务用车改革,因此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较2024年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24万元,同比减少100.00%。主要原因要原因是本单位响应国家政策,厉行节约美德,精简公务接待费。其中:

1.国内公务接待总计批次0次,人次0次,人均0.00元/次。其中:国内人员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国内人员接待0批次、0人次,人均0.00元/次;外事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人均0.00元/次。

2.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人均接待费0.00元/次,国(境)外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1.0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了保障正常运行所需增加了相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0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单位)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2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20.3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站已完成公务用车改革,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587.80 万元,执行数174.35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施完成,项目工作、资金投入到位,管理规范,均已按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7个,项目支出总额174.35万元。其中,本级项目7个,本级项目支出174.35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0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0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6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417.8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1.08%,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64.87%;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7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8.92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35.13 %;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是资金支付进度滞后。下一步措施一是加快项目验收,加强项目后续管理,及时发挥项目效益;二是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尽快完成对项目进度款的审批,完成资金支付。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防城港市2024年度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1.22 分,一等;全年预算数为355.34万元,执行数为52.43万元,完成预算的14.75%。

项目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桂政办函〔2019〕35号)文件要求;全国、全区冬春农田水利会议要求例行安排的年度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做好2023-2024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水旱灾害防御基础设施、水毁水利工程、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及其他涉水项目等建设;对水利工程实施维修养护,有效保障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共分为8项,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及满意度指标,其中:数量指标为修复渠道长度≥5公里、维修养护海堤长度≥15公里、改善灌溉面积100亩;质量指标为工程验收合格率=100%;时效指标为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成本指标为建设市本级总投入≤800万元;社会效益指标为灌区得到良性运行;生态效益指标为保障农田灌溉面积;可持续影响指标为保障有效灌溉面积;满意度指标为受益群众满意度≥90%。截至2024年12月底,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总体自我评价:防城港市2024年度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共35个,已完成支付25个。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开展过程中项目资金支付较缓慢,导致有些项目未能在年底前支付完成。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尽快完成对项目进度款的审批;加快项目验收,加强项目后续管理,及时发挥项目效益。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防城港市级水网建设规划项目自评得分为89.06分,二等;全年预算数为170.00万元,执行数为61.25万元,完成预算的36.03%。

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共分为6项,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其中:数量指标为完成测算成果报告1本;质量指标为通过审查;时效指标为:2024年12月前完成报告;成本指标为成本控制在批复预算内;社会效益指标为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群众满意度90%以上。截至2024年12月底,6项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全部顺利完成。

总体自我评价:《防城港市水网建设规划》由2024年11月市人民政府批复,最终谋划水网建设规划项目188个、总投资545亿元。通过规划引领我市水网建设,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级水网骨干工程在我市境内的总体布局,优化我市河湖水系布局,推动各层级水网有效衔接,使得我市骨干水网覆盖率达到85%以上,江河堤防达标率、县级以上主城区防洪达标率、具有双水源或应急水源的县级以上城市比例、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中小河流监控率等均达到100%。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项目开展过程中各项绩效指标皆圆满完成,项目进行过程未发现有存在重大问题。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防城港市2024年度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等2 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防城港市2024年度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为一等、防城港市级水网建设规划项目为一等,涉及资金525.3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施完成,项目工作、资金投入到位,管理规范,均已按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防城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防城港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防城港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