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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29 18:10     来源:防城港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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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水利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防城港市水利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和措施,起草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拟订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国家、自治区和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自治区和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水文水资源信息的收集工作。

(五)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措施,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市内重要江河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市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流水系连通工作,指导、监管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指导监督病险水库、水闸、江河(海)堤防的除险加固,对中型以上水库蓄水、调洪提出指导性意见,负责直属水库工程运行管理。

(八)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自治区和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九)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指导全市水利科技工作。负责水利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十二)承担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河长制实施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市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市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十三)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设置情况。

本部门决算由11个单位构成:防城港市水利局本级(机关)、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站、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防城港市水利电力技术站、防城港市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防城港市海河堤养护站、防城港市小峰水库管理所、防城港市长歧水利管理所、防城港市官山辽水库管理所、防城港市三波水库管理所。

下设10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包括: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站、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8个,包括: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防城港市水利电力技术站、防城港市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防城港市海河堤养护站、防城港市小峰水库管理所、防城港市长歧水利管理所、防城港市三波水库管理所、防城港市官山辽水库管理所。

我局机关内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秘、机要、党务、档案、人事、机构编制、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承担绩效考评、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后勤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拟订水利中长期规划,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提出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水利建设投资建议;负责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国有资产管理以及代管局属有关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承担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绩效、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等指导和监督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等政策建议。

(三)水政水资源科。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水资源调度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工作,指导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负责水利技术推广和技术质量标准工作,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水工程建设与运行的行业管理及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水能资源及地方电力农村水利的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承担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河长制工作科。指导全市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市内重要江河的治理,指导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市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推进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负责直属水库工程运行管理,承办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2.人员情况。

2024年度年末实有人数为53人。其中:2024年度在职人员为53人。从人员性质看,年末在职人员中,2024年度行政人员为9人,其中公务员8人、工勤人员1人;2024年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为8人;2024年度非参公事业人员为36人。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此部分表格另附,详见附件:防城港市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8950.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53.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022.91万元,增长51.0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04.39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523.54万元,增长78.64%,主要原因是:一是保障基本支出的收入增加,①人员工资标准调增;②由于人员工资标准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较上年有所上升而增加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二是专项收入的增加,主要为上级转移支付增加①防城港市水利局的防城港市第二水源(黄淡水库至江平江)供水工程及配套项目、广西界河治理整治工程、防城港市ND水库工程、防城港市节水教育基地建设项目、2024防城港市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防汛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预警平台建设、防城港市水网建设规划、西湾环岛堤(一期)工程、防城港市2024年河长制建设项目;②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站的防城港市级水网建设规划项目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8.61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97.94万元,下降48.25%,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专项收入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站的防城港市202-2024年度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等项目资金的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8.年初结转和结余197.5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97.31万元,增长78924.00%,主要原因是:专项收入调整,由财政部门收回后重新安排至各项目进行拨付。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8950.5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950.5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022.91万元,增长51.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020.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302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02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是增加了防城港市第二水源(黄淡水库至江平江)供水工程及配套项目等项目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38.2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金等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4.13万元,增长54.60%,主要原因一是新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目;二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变动,相应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67.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89万元,下降2.71%,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而减少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946.17万元。主要用于工程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及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等支出,具体由防城港市西湾环岛(一期)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费用;市级选派驻村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防城港市2022-2024年度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防城港市长歧左干渠(中铝段)改线工程等项目组成。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99.54万元,下降29.69%,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减少了防城港市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资金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4594.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利执法监督、水土保持、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水质监测、防汛、抗旱、农村水利、水利技术推广、其他水利支出及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29.54万元,增加7.73%,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增加,主要是增加了防城港市水利局的广西界河治理二期嘉隆河整治工程项目及广西界河治理二期北仑河东兴市十二两米、三龙、灯笼滩、北透及插尾岛河段整治工程项目等项目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类)84.2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33万元,下降9.97%,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人员退休以及人员变动导致住房保障支出减少;二是2024年度奖金较2023年度相比有所下降,相应基数降低。

7.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及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和结余。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2024年部门决算收支总体增减的主要原因:主要为上级转移支付增加。一是增加了防城港市水利局的防城港市第二水源(黄淡水库至江平江)供水工程及配套项目、广西界河治理整治工程、防城港市ND水库工程、防城港市节水教育基地建设项目、2024防城港市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防汛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预警平台建设、防城港市水网建设规划、西湾环岛堤(一期)工程、防城港市2024年河长制建设项目;二是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站的防城港市级水网建设规划项目等。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水利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04.3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523.29万元,同比增长78.63%。其中:基本支出1186.2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3.71万元,同比下降2.76%;项目支出6818.1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556.99万元,同比增加109.07%。

防城港市水利局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85.21万元,预算调整数为8004.39万元,支出决算为800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020.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302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02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是增加了防城港市第二水源(黄淡水库至江平江)供水工程及配套项目等项目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38.2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金等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4.13万元,增长54.60%,主要原因一是新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目;二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变动,相应支出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67.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89万元,下降2.71%,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而减少医疗险缴费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 4594.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利执法监督、水土保持、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水质监测、防汛、抗旱、农村水利、水利技术推广、其他水利支出及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29.54万元,增加7.73%,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增加,主要是增加了防城港市水利局的广西界河治理二期嘉隆河整治工程项目及广西界河治理二期北仑河东兴市十二两米、三龙、灯笼滩、北透及插尾岛河段整治工程项目等项目资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84.2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33万元,下降9.97%,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人员退休以及人员变动导致住房保障支出减少;二是2024年度奖金较2023年度相比有所下降,相应基数降低。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6.2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3.71万元,同比下降2.7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经费支出相应减少,养老金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工资、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等人员类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28.1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3.885万元,下降5.8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基本工资241.95万元、津贴补贴85.60万元、奖金116.02万元、绩效工资281.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25.3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2.8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8.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4万元、住房公积金48.27万元、医疗费0.45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万元,增长76.5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退休费10.30万元、抚恤金50.86万元、生活补助11.84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85.1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52万元,下降1.7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办公费3.47万元、印刷费0.49万元、水费0.26万元、电费1.24万元、邮电费4.69万元、差旅费9.22万元、维修(护)费0.33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工会经费15.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49万元。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水利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946.1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00.38万元,同比下降34.59%。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决算数持平;项目支出946.1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00.38万元,同比下降34.59%,主要原因是专项收支减少。主要原因是专项收入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站的防城港市202-2024年度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等项目资金的减少。

防城港市水利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万元,预算调整数为1108.3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97.56万元,支出决算为946.17万元(其中本年下达资金为748.6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9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8%。

(一)城乡社区支出946.1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00.38万元,同比下降34.59%,完成年初预算的84.64%

主要增加了用于市级选派驻村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防城港市2022-2024年度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防城港市长歧左干渠(中铝段)改线工程等项目的城市建设支出1000.0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639.36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6.81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水利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6.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4万元。支出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67%,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26万元,下降67.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相应减少。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与2023年决算数及2024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减少1.2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0万元,同比下降100.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与2023年决算数及2024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2.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2023年决算数减少1.20万元,同比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小峰水库管理所的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2024年防城港市水利局所属水管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用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1.250万元。全年车辆运行费支出0.00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减少0.4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0万元,同比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小峰水库管理所的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67%,较2024年年初预算数减少4.4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26万元,同比下降67.92%。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相应减少。其中:

1.国内公务接待总计批次20次,人次126次,人均122.22元/次。其中:国内人员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4.80万元,国内人员接待20批次、126人次,人均122.22元/次;外事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人均0.00元/次。

2.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人均接待费0.00元/次,国(境)外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5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80万元,下降7.71%,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48万元,下降3.1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及人员变动,减少了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及公用经费支出。

2.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39.6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44万元,下降5.78%,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11%。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事业单位运行管理,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2.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1.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9.26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单位)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9.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5.1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36.2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 3 辆主要用于下属水管单位(防城港市小峰水库管理所、防城港市三波水库管理所、防城港市官山辽水库管理所)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水利检查工作。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线路改造和视频会商设备”;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5310.80万元,执行数4768.49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

从自评情况来看,我部门2024年度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施完成,项目工作、资金投入到位,管理规范,均已按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106个,项目支出总额4768.49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06个,本级项目支出4768.49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7个,涉及资金3740.55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97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5140.5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6.79%,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8.77%;2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70.2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3.21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23 %;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支付进度滞后。下一步措施一是加快项目验收,加强项目后续管理,及时发挥项目效益;二是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尽快完成对项目进度款的审批,完成资金支付。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①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防城港市第二水源(黄淡水库至江平江)供水工程及配套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0.00万元,执行数为30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4年新增财政资金支持四季度重大基础设施前期建设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24〕878号)文件要求,将资金用于防城港市第二水源(黄淡水库至江平江)供水工程及配套项目建设工作。

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的使用。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防城港市财政局印发的文件、通知精神执行。

年度绩效目标:利用申请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用于解决当前土石方开挖,征拆管线迁改,水厂主体结构建设等资金问题,提供施工作业面,撬动建安投资。

衡量指标设定情况:产出指标:项目水厂主体建设进度、管网敷设完成进度百分比不低于30%,施工检测报告合格率100%,年底前完成项目水厂主体建设30%以上、管网敷设完成30%以上,资金到位率、资金支付率和计划投资完成率均不低于95%;效益指标:拉动建安投资;满意度指标:社会满意度不低于90%。

已利用申请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用于解决当前土石方开挖,征拆管线迁改,水厂主体结构建设等资金问题,提供施工作业面,撬动建安投资约1.5亿元,2024年年底前完成项目水厂主体建设30%以上、管网敷设完成30%以上,资金到位率、资金支付率和计划投资完成率均为100%,目标完成。

项目经费支出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进行支付,项目资金分配科学、下达及时、拨付合规、使用规范、执行准确、预算绩效管理到位、支出责任履行到位,不存在资金挪用、在账滞留闲置的情况。

②防城港市2024年度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自评得分为91.22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5.34万元,执行数为52.43万元,完成预算的14.75%。

项目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桂政办函〔2019〕35号)文件要求;全国、全区冬春农田水利会议要求例行安排的年度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做好2023-2024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水旱灾害防御基础设施、水毁水利工程、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及其他涉水项目等建设;对水利工程实施维修养护,有效保障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共分为8项,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及满意度指标,其中:数量指标为修复渠道长度≥5公里、维修养护海堤长度≥15公里、改善灌溉面积100亩;质量指标为工程验收合格率=100%;时效指标为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成本指标为建设市本级总投入≤800万元;社会效益指标为灌区得到良性运行;生态效益指标为保障农田灌溉面积;可持续影响指标为保障有效灌溉面积;满意度指标为受益群众满意度满意度≥90%。截至2024年12月底,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总体自我评价:防城港市2024年度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共35个,已完成支付25个。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开展过程中项目资金支付较缓慢,导致有些项目未能在年底前支付完成。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尽快完成对项目进度款的审批;加快项目验收,加强项目后续管理,及时发挥项目效益。

③防城港市级水网建设规划项目自评得分为89.06分,二等;全年预算数为170.00万元,执行数为61.25万元,完成预算的36.03%。

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共分为6项,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其中:数量指标为完成测算成果报告1本;质量指标为通过审查;实效指标为:2024年12月前完成报告;成本指标为成本控制在批复预算内;社会效益指标为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群众满意度90%以上。截至2024年12月底,6项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全部顺利完成。

总体自我评价:《防城港市水网建设规划》由2024年11月市人民政府批复,最终谋划水网建设规划项目188个、总投资545亿元。通过规划引领我市水网建设,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级水网骨干工程在我市境内的总体布局,优化我市河湖水系布局,推动各层级水网有效衔接,使得我市骨干水网覆盖率达到85%以上,江河堤防达标率、县级以上主城区防洪达标率、具有双水源或应急水源的县级以上城市比例、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中小河流监控率等均达到100%。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项目开展过程中各项绩效指标皆圆满完成,项目进行过程未发现有存在重大问题。

④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6.64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9.30万元,执行数为58.68万元,完成预算的65.71%。

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安排落实,属一般公共预算市本级经费拨款,预算总投入89.30万元,项目资金实际使用58.68万元。项目资金安排合理,按相关要求申请拨付。主要用于包括考核要求的各项编制报告的服务采购,涉及范围都属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工作内容。

评价指标构建及细化情况:项目自评工作按照年初绩效目标及其衡量指标,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及绩效相关的原则,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共分为6项,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其中:数量指标为完成6个考核项目;质量指标为水利厅核查通过率100%;实效指标为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考核项目;成本指标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专项工作经费89.3万元;可持续影响指标为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合理使用;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群众满意度90%以上。

项目组织管理情况: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的函》(桂水函〔2024〕173号)的文件要求开展招投标工作,在项目编制进展过程中,及时与中标单位对接,确保编制成果按时完成,达到考核工作方案的要求。编制过程中及时对接沟通,中标单位按时间要求提交成果并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

项目绩效完成情况:按时完成了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工作任务,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各项考核指标进行评价,自评分为96.64分,自评等级为优秀,考核结果待自治区水利厅考核后做出。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考核工作方案下发时间较晚,时间紧任务重,资金支付进度滞后。下一步措施是尽早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落实各项考核经费,及时拨付各项考核经费,为开展考核工作提供保障,待自治区考核工作方案下发后,尽快开展各项工作。

⑤防城港市节水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8.00万元,执行数为8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立项背景:《关于开展节水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水资源〔2021〕15号)、《防城港市“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防发改农经〔2022〕229号)。

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及绩效相关的原则,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共分为6项,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其中:数量指标为建基地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质量指标为工程验收合格率100%;时效指标为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投资比例大于或等于80%;成本指标为不超预算数;社会效益指标为已建工程良性运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群众满意度90%以上。

领导高度重视。采取主要领导抓协调,分管领导抓落实的办法,明确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分工和责任,为建设节水教育基地工作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障。

资金使用监管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切实强化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⑥防城港市西湾环岛堤(一期)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7.04万元,执行数为107.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截止目前项目已全部完工,累计支付资金107.04万元。项目单位均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办法规定,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与监督办法,切实强化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工程款能按工程进度和规定程序及时支付,没有拖欠工程款现象。所支付资金全部用于开展海河堤防日常维修养护和水毁修复项目。

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及绩效相关的原则,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共分为6项,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其中:数量指标为完成6个项目;质量指标为工程合格率100%;时效指标为2024年12月底完成建设项目;成本指标为海河堤防基本建设市本级总投入;社会效益指标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群众满意度90%以上。

⑦防城港市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1.38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5.34万元,执行数为52.43万元,完成预算的14.75%。

项目2024年预算资金800万元,调整后预算金额为355.336万元,计划实施项目39个,全部为财政政府性基金。主要用于做好2023-2024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水旱灾害防御基础设施、水毁水利工程、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及其他涉水项目等建设;对水利工程实施维修养护,有效保障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项目组织管理情况:截至目前,已完成市本级财政资金投资355.336万元,实施项目39个,已完工18个,实际支付资金72.80万元,剩余216.44万元已向财政申请但未批复。项目单位均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办法规定,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与监督办法,切实强化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工程款能按工程进度和规定程序及时支付给施工单位,没有拖欠工程款现象。所支付资金全部用于开展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海堤、水库、农村饮水等日常维修养护。

评价指标构建及细化情况: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及绩效相关的原则,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共分为6项,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其中:数量指标为完成修复渠道长度3公里、完成项目批复2个;质量指标为工程合格率100%;时效指标为2024年12月底完成建设项目;成本指标为建设市本级总投入355.33万元以下;社会效益指标为灌区得到良性运行;生态效益指标为保障农田灌溉面积;可持续影响指标为保障有效灌溉面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群众满意度90%以上。

项目绩效完成情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桂政办函〔2019〕35号)文件要求,市人民政府分别于2024年7月11日同意《防城港市2024年度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第一批)的请示》、2024年8月24日同意《防城港市2024年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第二批)的请示》、2024年10月9日同意《防城港市2024年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第三批)的请示》和2024年12月31日同意《防城港市2024年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第四批)的请示》。项目建设过程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市本级财政资金投资354.58万元,项目已完工38个,实际支付资金72.8万元,已向财政申请待批复资金216.44万元,剩余66.09万元未能申请支付。所支付资金全部用于开展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海堤、水库、农村饮水等日常维修养护。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资金支付进度滞后。下一步措施一是加快项目验收,加强项目后续管理,及时发挥项目效益;二是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尽快完成对项目进度款的审批,完成资金支付。

⑧防城港市长歧左干渠(中铝段)改线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6.81万元,执行数为306.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广西生态铝工业基地项目是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为落实自治区的部署要求,至2019年6月我所完成了长歧左干渠(中铝段)改线工程的前期工作。项目总投资20829.5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改线干渠采用全封闭式的箱涵结构,总长为6.83km,主要建筑为明渠、渡槽、箱涵,其中:明渠长约0.618km;渡槽26座,共长约2.13km;箱涵长约4.082km,设计流量为5.98~5.87m³/s。该项目于2019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至2020年底该工程已完成。

项目目标:为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工作效益,保障灌区的工程效益有效发挥,促进当地工农业生产的发展。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完成渠道修建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

时效指标:按时按量完成工程。

成本指标:完成全年执行数,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贫困地区农村集中供水及时。

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安全设施问题:渠道沿线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缺少警示标识、防护栏等。

改进措施:按规范要求设置齐全的安全防护设施,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安装牢固的防护栏。

⑨防城港市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防城港市长歧水利管理所)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2.12万元,执行数为192.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渠道修建加固,项目验收合格,充分发挥工作效益,保障灌区的工程效益有效发挥,促进当地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二是渠道维修加固成本费用,实际支出未超出预算,资金使用合理合规。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太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业务水平,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方案设置绩效目标,确保项目绩效指标贴合实际。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防城港市市本级水利发展资金”等9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2024年度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施完成,项目工作、资金投入到位,管理规范,均已按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防城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防城港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防城港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