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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29 21:00     来源:防城港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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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是防城港市水利局管理的二层工作单位,为正科级单位,无内设机构,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

(三)负责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

(四)指导和监督县(市、区)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和管理,指导国家、自治区和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五)完成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人员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员5人(正科级1人、主任科员4人),退休人员4人,属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此部分表格另附,详见附件: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97.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7.8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3.88万元,增长53.0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8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8.88万元,增长45.18%,主要原因是:根据《防城港市机构改革方案》,我局二层单位“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于2024年7月份起撤销,其人员划拨至市水保站,相应人员经费预算及公用经费预算划归市水保站。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5.00万元,增长100.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8.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97.8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7.8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3.88万元,增长53.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9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51万元,增长305.66%,主要原因是根据《防城港市机构改革方案》,我局二层单位“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于2024年7月份起撤销,其人员划拨至市水保站,相应人员经费预算及公用经费预算划归市水保站。

2.卫生健康支出(类)4.3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07万元,增长92.41%,主要原因是根据《防城港市机构改革方案》,我局二层单位“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于2024年7月份起撤销,其人员划拨至市水保站,相应人员经费预算及公用经费预算划归市水保站。

3.农林水支出(类)65.85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95万元,增长22.17%,主要原因一是根据《防城港市机构改革方案》,我局二层单位“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于2024年7月份起撤销,其人员划拨至市水保站,相应人员经费预算及公用经费预算划归市水保站,二是2024年3月有一名人员退休,职业年金相关支出转出至职业年金支付中心,相应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4.7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3万元,增长39.47%,主要原因是根据《防城港市机构改革方案》,我局二层单位“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于2024年7月份起撤销,其人员划拨至市水保站,相应人员经费预算及公用经费预算划归市水保站。

5.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及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和结余。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2024年部门决算收支总体增减的主要原因:增加原因一是本单位根据《防城港市机构改革方案》,我局二层单位“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于2024年7月份起撤销,其人员划拨至市水保站,相应人员经费预算及公用经费预算划归市水保站,二是新增职业年金支出项目,本单位下有一名人员于2024年3月退休,相应职业年金需转出至职业年金支付中心 。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8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8.88万元,增长45.18%。其中:基本支出64.5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54万元,同比增长50.03%;项目支出33.2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33万元,同比增长59.05%。

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3.12万元,预算调整数为92.80万元,支出决算为9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9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0.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43,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51万元,增长305.66%,主要原因是根据《防城港市机构改革方案》,我局二层单位“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于2024年7月份起撤销,其人员划拨至市水保站,相应人员经费预算及公用经费预算划归市水保站。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4.3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1.8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4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07万元,增长92.41%,主要原因是根据《防城港市机构改革方案》,我局二层单位“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于2024年7月份起撤销,其人员划拨至市水保站,相应人员经费预算及公用经费预算划归市水保站。

(三)农林水支出(类)65.85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50.23、水质检测15.6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95万元,增长22.17%,主要原因一是根据《防城港市机构改革方案》,我局二层单位“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于2024年7月份起撤销,其人员划拨至市水保站,相应人员经费预算及公用经费预算划归市水保站,二是2024年3月有一名人员退休,职业年金相关支出转出至职业年金支付中心,相应支出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4.7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4.7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3万元,增长39.47%,主要原因是根据《防城港市机构改革方案》,我局二层单位“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于2024年7月份起撤销,其人员划拨至市水保站,相应人员经费预算及公用经费预算划归市水保站。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5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54万元,同比增长50.03%,主要原因是根据《防城港市机构改革方案》,我局二层单位“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于2024年7月份起撤销,其人员划拨至市水保站,相应人员经费预算及公用经费预算划归市水保站。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8.1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9.55万元,增长50.1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基本工资17.02万元、津贴补贴13.12万元、奖金9.12万元、绩效工资1.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8.2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4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0万元、住房公积金4.70万元、医疗费0.01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29万元,增长152.6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退休费0.48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6.0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71万元,增长39.7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办公费0.31万元、印刷费0.09万元、水费0.01万元、电费0.04万元、邮电费0.53万元、差旅费0.35万元、维修(护)费0.04万元、会议费0.06万元、工会经费0.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1万元。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5.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决算数持平;项目支出5.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00万元,同比增长100.00%。主要原因本年度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目标考核项目经费从水利发展资金中划拨。

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一)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00万元,增长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调整了用于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目标考核项目经费的农业生产发展支出经费。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0.2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24万元,减少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主要原因响应国家政策,厉行节约美德,精简公务接待费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与2023年决算数及2024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与2023年决算数及2024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与2023年决算数及2024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与2023年决算数及2024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已完成公务用车改革,因此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较2024年年初预算数增加0.0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24万元,同比减少0.24%。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响应国家政策,厉行节约美德,精简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

1.国内公务接待总计批次0次,人次0次,人均0元/次。其中:国内人员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国内人员接待0批次、0人次,人均0.00元/次;外事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人均0.00元/次。

2.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人均接待费0.00元/次,国(境)外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63万元,增长37.31%,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1万元,增长39.664%。主要原因是根据《防城港市机构改革方案》,我局二层单位“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于2024年7月份起撤销,其人员划拨至市水保站,相应人员经费预算及公用经费预算划归市水保站。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4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单位)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已完成公务用车改革,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37.22万元,执行数33.21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施完成,项目工作、资金投入到位,管理规范,均已按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5个,项目支出总额33.21万元。其中,本级项目5个,本级项目支出33.21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0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0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5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7.2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项目开展过程中各项绩效指标皆圆满完成,项目进行过程未发现有存在重大问题。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水土保持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7.79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35万元,执行数为8.84万元,完成预算的77.86%。

项目名称:水土保持工作经费

防城港市2024年水土保持工作预算资金11.35万元。全部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市本级资金。项目实际支出资金8.837万元,实际支出率77.86%。

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共分为6项,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果指标及满意度指标,其中:数量指标为开展水土保持培训1期、到各县市开展宣传1次;质量指标为培训合格率≥90%,水土保持意识提高;时效指标为2024年12月之前完成全市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和水土培训工作;成本指标为完成预算指标支出,不超预算;效果指标为提高县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平,提高全社会对水土保持工作了解程度;满意度指标为受训学员满意度90%以上。截至2024年12月底,6项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总体自我评价:于2024年9月12日举办了2024年防城港市水土保持工作培训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有关领导,市水利局各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水利局、农水局分管领导,以及防城港市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投资集团、市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市兴港集团有限公司等项目业主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40多人参加培训。

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发表水土保持宣传报道3篇;在防城港市新闻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等官方主流媒体平台发表水土保持宣传报道5篇;2024年3月22日在防城港市节水教育基地开展水土保持科普宣传。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水土保持工作经费”等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11.35万元。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施完成,项目工作、资金投入到位,管理规范,均已按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防城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防城港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防城港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