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政办〔2014〕7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对本单位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主要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等方面。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8年,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围绕促进水利事业稳定发展、水利项目稳步推进的目标,精心组织、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部门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安排、同时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处理内部信息,明确文件属性(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由局办2人负责核稿和核对,信息发布实行AB岗,切实及时对外信息公开。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切实做到“五公开”。努力提高局办文办会程序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做到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简称“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工作中,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把做好“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纳入我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做好“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同志任组长,各科站室负责人、市直水管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局政务公开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局各部门政务公开业务指导和培训,督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
(三)政府信息公开编制更新、载体运行情况
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文件类政府信息、政策解读、重大决策、建设领域、为民办实事、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等11个方面信息公开,重点把握信息编制,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做到准确及时。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防城港市水利局政府门户网(http://www.fcgs.gov.cn/slj/)对外公开。联系电话:(0770)2820417;电子邮件:fcgslj@163.com)。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信息公开主要内容:广西防城港市(防城港市水利局)2017年部门决算、防城港市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以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为民办实事项目信息等63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按时公开政府信息数110份,其中公开政策解读文件7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2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41条,为民办实事项目信息公开20条,部门预算决算信息2条,其他信息38条。公开信息主要是局发文件、重大政务活动、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水利建设事项等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办文“五公开”要求,做到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文件类政府信息、政策解读、重大决策、建设领域、为民办实事、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等11个方面严格把握发文公开属性。主要将单位发文涉及内部事务,过程性信息及国家规定秘密信息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9份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73份。目前没有收到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提出申请要求,以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事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没有收到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申请要求。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是个别政务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信息在方便群众查找方面还有欠缺,互动交流环节还比较薄弱。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对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方便群众查找、加强互动交流上下功夫,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下一步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要进一步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水管单位、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事务由办公室负责,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公开制度。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定期研究部署,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深刻领会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落实审批制度,凡涉密类信息不宜公开的,严格保密制度执行,坚决做到公开按制度、受理依权限。
(三)建设公开载体。围绕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将水利工作信息传递到社会,使群众了解水利,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同时还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公众媒体,大力宣传水利工作的新动态。
防城港市水利局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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