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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2022-03-10 21:28     来源: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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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受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土地征收储备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宣传土地征收储备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协助编制年度土地征收征用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协调土地征收征用等相关工作。

(三)审核城区报送的项目征地费用预算(概算)方案,协调征地资金的落实及拨付工作和检查、督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工作。

(四)协助市自然资源局推行政府统一征地制度,拟订市本级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办法。协助填报并提供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涉及的征收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收征用土地情况。协助开展征收征用告知调查、征地听证告知和组织听证工作。协助审核城区政府或土地主管部门拟订的征收征用土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及征收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预)公告。

(五)指导城区征地机构业务开展,对城区征地拆迁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六)协助处理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来访信访工作。

(七)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及市场需求,配合做好收回、收购储备市本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盘活、调整的存量土地和其他增量土地,受委托依法管理已储备土地,增强政府对土地的调控力度。

(八)对依法收回可纳入储备的土地,收购、优先购买的土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旧城改造用地、企业改制用地和国有存量土地及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进行调查、统一储备。

(九)建立储备土地信息共享制度,进行项目策划、项目实施、招商等宣传活动。

(十)配合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管理运作好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做好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整理利用,收购、储备土地的资金测算平衡、招商洽谈和出让前期的准备工作,配合做好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受有关部门委托,承担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协调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出现的有关问题,协调县(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是市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处级,人员经费财政全额拨款,由市自然资源局代管。

本部门编制预算单位共1个,即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共有人员编制数53名,实有人数56人(含聘用人员);内设机构7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征地科、房屋征收和补偿科、储备科和开发科。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1130.17万元,同比增加337.73万元,增长42.62%;2022年支出总预算1130.17万元,同比增加337.73万元,增长42.62%,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机构改革,单位新增在编人员20人,工资福利经费相应增加;二是新增3个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0.17万元,同比增加337.73万元,增长42.62%,全部为经费拨款1130.17万元,同比增加337.73万元,增长42.62%;2022年支出总预算1130.17万元, 同比增加337.73万元,增长42.62%,全部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130.17万元,同比增加337.73万元,增长42.46%,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机构改革,单位新增在编人员20人,工资福利经费相应增加;二是新增3个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也是0万元,同比不变。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收入0万元、支出也是0万元,同比不变。

(四)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安排的资金收入0万元、支出也是0万元,同比不变。

二、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1130.17万元, 同比增加337.73万元,增长42.62%,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0.17万元, 同比增加337.73万元,增长42.62%,全部为经费拨款1130.17万元, 同比增加337.73万元,增长42.62%。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机构改革,单位新增在编人员20人,工资福利经费相应增加;二是新增3个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不变。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不变。

(四)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不变。

三、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1130.17万元, 同比增加337.73万元,增长42.62%,其中: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130.17万元, 同比增加337.73万元,增长42.62%,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机构改革,单位新增在编人员20人,工资福利经费相应增加;二是新增3个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同比不变。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0万元,同比不变。

(四)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0万元,同比不变。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13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670.88万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收入59.36%,同比增加225.66万元,增长50.69%;项目支出459.3万元,占支出预算40.64%,同比增加112.08万元,增长32.29%。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机构改革,单位新增在编人员20人,工资福利经费相应增加;二是新增3个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同比不变。

(三)202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13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0.88万元,占政府预算支出59.36%,同比增加225.66万元,增长50.69%;项目支出459.3万元,占支出预算40.64%,同比增加112.08万元,增长32.29%。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机构改革,单位新增在编人员20人,工资福利经费相应增加;二是新增3个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3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0.88万元,占政府预算支出59.36%,同比增加225.66万元,增长50.69%;项目支出459.3万元,占支出预算40.64%,同比增加112.08万元,增长32.29%。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机构改革,单位新增在编人员20人,工资福利经费相应增加;二是新增3个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共分为6类,其中:

(一)2080501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5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二)2080505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2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三) 21011科目-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7.4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

1.2101102科目-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14万元。

2. 2101103科目-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32万元。

(四) 2200150科目-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事业运行993.79万元,

(五) 2210201科目-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2.1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70.88万元,占政府预算支出59.36%,同比增加225.66万元,增长50.6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新增在编人员20人,工资福利经费相应增加。

按支出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2类,其中:

(一)301科目-工资福利支出611.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25%,同比增加57.92万元,增长14.9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新增在编人员20人,工资福利经费相应增加。

(二)302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58.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5%,同比减少0.92万元,减少1.5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5.49万元,比上年减少0.14万元,减少2.4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5.49万元,比上年减少0.14万元,减少2.49%。主要原因:因疫情原因,减少项目业主单位直接接触,从而减少接待次数,因此相应减少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车改革后机关编制内及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内不再保留公务用车。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0,同比不变。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相应项目。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经费670.8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中心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耗材、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25万元,减少100%,属于分散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公共财政预算拨款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都属于货物类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中心在编制预算时每个项目均按要求针对实际工作情况设置了绩效目标和绩效任务,并严格按照目标任务执行,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我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都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列入部门预算绩效考核范围。其中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和收储土地事务运行经费,项目经费预算102.73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概况:安排依据:1.《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办公室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2.《常年法律顾问合同》;3. 市政府办公室处理笺-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关于同意进驻市城市数字信息中心办公的请示;4.防城港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过渡期监测对象和贫困户帮扶联系工作的通知;5.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十四五”时期市领导和市直(驻港)单位定点帮扶任务调整安排表的通知;6.防城港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教育的通知。项目内容:办公设备采购、维护维修;办公耗材采购;接待费、会议费、调研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征订各种报刊杂志;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等。年度绩效目标:保障我中心正常运行。该项目共设置6个绩效目标,其中产出指标4个,效益指标1个,满意度指标1个。具体如下: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指标内容:完成市本级土地征收任务数,指标值:≥3000亩;

2.质量指标,指标内容:确保征地交付使用面积,指标值≥3000亩;

3.时效指标,指标内容:2022年全年完成,指标值:日常性工作;

4.成本指标,指标内容:按实际工作量开支,指标值:≤102.73万元。

(二)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内容:年度绩效考评获二等等次及以上,指标值:按要求完成。

(三)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内容:单位所有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对工作满意,指标值:满意。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C:\fakepath\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财政审核)(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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