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表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表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土地征收储备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宣传土地征收储备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协助编制年度土地征收征用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协调土地征收征用等相关工作。
(三)审核城区报送的项目征地费用预算(概算)方案,协调征地资金的落实及拨付工作和检查、督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工作。
(四)协助市自然资源局推行政府统一征地制度,拟订市本级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办法。协助填报并提供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涉及的征收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收征用土地情况。协助开展征收征用告知调查、征地听证告知和组织听证工作。协助审核城区政府或土地主管部门拟订的征收征用土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及征收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预)公告。
(五)指导城区征地机构业务开展,对城区征地拆迁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六)协助处理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来访信访工作。
(七)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及市场需求,配合做好收回、收购储备市本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盘活、调整的存量土地和其他增量土地,受委托依法管理已储备土地,增强政府对土地的调控力度。
(八)对依法收回可纳入储备的土地,收购、优先购买的土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旧城改造用地、企业改制用地和国有存量土地及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进行调查、统一储备。
(九)建立储备土地信息共享制度,进行项目策划、项目实施、招商等宣传活动。
(十)配合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管理运作好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做好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整理利用,收购、储备土地的资金测算平衡、招商洽谈和出让前期的准备工作,配合做好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受有关部门委托,承担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协调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出现的有关问题,协调县(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是市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处级,人员经费财政全额拨款,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本部门编制预算单位共1个,即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2021年底共有人员编制数53名,已使用人员编制数46名,实有人数57人(含聘用人员11名);内设机构7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征地科、房屋征收和补偿科、储备科和开发科。
第二部分: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50484.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484.57 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5604.60万元,下降41.36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13.1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2402.49万元,下降84.81%,主要原因是减少对土地收储项目支出和征地拆迁经费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468.4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3201.43万元,下降22.12%,主要原因是减少投入政府性基金用于项目用地征地拆迁安置支出。
3.国有资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财政当年拨付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4. 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5. 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6. 其他收入3.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68万元,下降18.48%,主要原因是收到外单位转入编外人员职工报销生育保险费、外单位调入职工部分绩效奖等。
7.使用非税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6.2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回以前年度结余。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50484.5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0484.57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5630.85万元,下降41.38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99万元:主要用于我中心事业运行方面的基本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7.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园区管委部分人员转隶到我们中心,从而相应调整过来运行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9.77万元:主要用于我中心按国家规定在编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1.54万元,增长54.16%,主要原因是园区改革部分人员转隶到我中心,人员增加,还有就是工资变动,从而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类)41.16万元:用于我中心根据社保部门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为职工计缴的医疗、生育及工伤保险。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3.21万元,增长47.26%,主要原因是园区改革部分人员转隶到我中心,人员增加,还有就是工资变动,从而变动。
4.城乡社区支出(类)49289.8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5968.70万元,减少42.19%,主要原因是减少安排的土地收储资金和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较2020年有大幅下降。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1003.05万元:主要用于我中心事业运行、土地收储业务、征地工作开展,用林报批业务等方面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方面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70.57万元,增长36.94%,主要原因是在该方面支出增加投入。
6.住房保障支出(类)52.7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4.54万元,增长38.03%,主要原因是园区改革部分人员转隶到我中心,人员增加,还有就是工资变动,从而变动。
7.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8.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13.1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2402.49万元,下降84.81%,主要原因是减少对土地收储项目支出和征地拆迁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940.01万元,项目支出3073.10万元。
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13.10万元,支出决算为401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013.10万元,支出决算为401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用于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99万元;
2.用于事业单位退休支出0.21万元;
3.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62万元;
4.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94万元;
5.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50万元;
6.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31万元;
7.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8.35万元;
8.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324.59万元;
9.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96.78万元;
10.用于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91.37万元;
11.用于自然资源事务事业运行支出576.52万元;
12.用于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59.85万元;
13.用于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2.31万元;
14.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52.77万元。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0.0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7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6468.47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3201.43万元,下降22.12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6468.47万元。
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46468.47万元,支出决算为4646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6468.47万元,支出决算为4646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6412.07万元,用于征地和拆迁安置及收储土地补偿方面支出;
2.城市建设支出7.14万元,用于征地和拆迁安置方面支出;
3.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9.25万元,用于征地和拆迁安置支出和收储土地平整方面支出。
五、2021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2020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5%,比上年减少0.1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业务接待次数和人数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20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20年决算数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5%,比上年减少0.1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业务接待次数和人数减少。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23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6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76.58万元,下降62.1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含人员经费支出,决算数不包含人员经费在内,同时本年度减少单位运行支出,从而造成决算数支出减少。比2020年增加76.82万元,增长83.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园区改革部分人员转隶到我中心、单位运行经费相应增加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并做好与2021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82.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2.45%。
共组织对“征地拆迁和收储土地事务运行经费;处置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工作经费;市本级征储项目完成征拆工作,结算验收工作经费”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2.73万元。
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征地拆迁和收储土地事务运行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土地收储和征地拆迁工作涉及问题比较复杂,不确定因素比较多,因此所需资金预算与实际发生所需资金存在较大差异。下一步改进措施:结合土地收储和征地拆迁工作实际,加强项目预算严格管理,认真做好预算审核工作,年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度调整项目资金预算,并可按要求增加或减少预算所需资金,确保资金更有效使用,做到精准征地,节约征地成本。处置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群众对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补偿期望值高,且对处理时间要求严格。此外,历史遗留问题案件档案材料往往保存不规范或不齐全,甚至缺失,无法系统地了解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这对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造成很大障碍,存在很大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历史遗留问题实际发生额超出年初预算的,在提供佐证材料的情况下,必须大力支持追加预算,并确保到位。市本级征储项目完成征拆工作,结算验收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项目多、时间紧、城区设立实施征拆工作的指挥部多,导致项目资料有些不够完善,审计单位未能按时间要求更快完成提供审计意见;审计初步意见未能很好反映资金使用的相关情况;审计单位未能提出一些综合性建议。下一步改进措施:此次对项目征迁资金结算专项审计,结合土地收储和征地拆迁工作实际,为更好完成任务,必须加强做好有关工作:一是督促指导城区高度重视,并配合项目资金审计工作,千方百计协助完善并提供项目审计材料;二是多方沟通对接、研究协调,采取有效措施,要求第三方审计单位提供有质量、有指导性的审计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当前位置:
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