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统计小课堂│劳动工资报表填报指南
一、劳动工资统计调查方式
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一)“一套表”法人单位年报采用全面调查方法,季报采用抽样调查方法。
(二)机关、事业单位年报、季报采用全面调查方法。
(三)除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非一套表”法人单位年报、季报采用抽样调查方法。
二、劳动工资统计主要指标
(一)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时点指标)
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二)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时期指标),不得用期末人数替代。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报告期内(年度、季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 根据报告期不同分为:月平均人数、1-本季平均人数(非调查指标)、年平均人数。
计算公式:月平均人数=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报告月的日历日数。
(三)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时期指标)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无论是计入成本还是不计入成本的,无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注意:
1.工资总额强调是税前工资,不仅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还包括“五险一金”中个人缴纳部分。
2.工资总额不包括从单位工会经费或工会账户中发放的现金和实物。
劳动工资统计原则
单位从业人员以“谁发工资谁统计(劳务派遣人员除外)”为基本统计原则。
劳务派遣人员按照“谁用工谁统计”的原则统计。
(三)工资总额统计遵循“何时发何时统”的原则,奖金和补发工资均在实发月份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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