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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9-20 17:34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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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1.主要职能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       

部门决算报表      

                  

1.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表二收入决算表      

3.表三支出决算表      

4.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5.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拟订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拟定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申报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全国、全区、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协助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事务厅做好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市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防城港市党委、市人民政府和退役军人事务厅以及军队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1年度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汇总决算报表由三个单位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为;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安置权益维护科、双拥优抚创业科(防城港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部分  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1540.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40.69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5.25万元,减少3.4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40.69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5.25万元,减少3.4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业务开展活动。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5.经营收入0万,我单位2021年度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上年结转结余。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1540.9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40.9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5.25万元,减少3.46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举办退役军人业务培训方面的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为1485.83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5.4万元,减少4.22%,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和2个局属事业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18.1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2万元,减少1%,是根据市里统一规定,按比例计缴的职工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33.7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7.35万元,增长27.89%,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主要原因是我局新增调入干部职工,支出相应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0.69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5.25万元,减少3.46%。其中:基本支出436.36万元,项目支出1104.32万元。       

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40.69万元,支出决算为154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举办退役军人业务培训方面的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为1485.83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5.4万元,减少4.22%,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和2个局属事业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18.1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2万元,减少1%,是根据市里统一规定,按比例计缴的职工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33.7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7.35万元,增长27.89%,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主要原因是我局新增调入干部职工,支出相应增加。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6.3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2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97%。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新增调入干部职工,支出相应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6%。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业务开展活动。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超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调整至项目经费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我单位2021年度无此项目经费支出。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5.2%,比上年减少0.76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业务开展活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费。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5.2%,比上年减少0.76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业务开展活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5次,人次26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9万元(与部门(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99万元,减少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业务开展工作,支出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7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7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0.74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04.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等19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4.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4.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资金预算绩效方面总体上是管理使用到位的。同时按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核查了资金使用、项目进展等有关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