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概况
1.主要职能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表二收入决算表
3.表三支出决算表
4.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5.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防城港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军休所是隶属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二级机构,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单位,承担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服务管理的具体工作。主要是按照党和政府以及军队关于安置军队离退休人员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认真落实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
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个
第二部分 防城港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防城港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防城港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416.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16.6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6.7万元,减少13.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16.65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6.7万元,减少13.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军休干部活动开支。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5.经营收入0万,我单位2021年度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上年结转结余。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416.6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16.6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6.7万元,减少13.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目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为399.38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4.93万元,减少13.98%,主要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5.8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23万元,减少27.63%,是根据市里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11.4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48万元,增加4.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干部职工工资上调,支出相应增加。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6.6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6.7万元,减少13.8%。其中:基本支出152.91万元,项目支出263.74万元。
防城港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6.65万元,支出决算为48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目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为399.38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4.93万元,减少13.98%,主要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5.8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23万元,减少27.63%,是根据市里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11.4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48万元,增加4.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干部职工工资上调,支出相应增加。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9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单位干部职工工资上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未完成定额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万元。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至项目经费开支。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我单位无此项目经费开支。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较上年增加0.8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军休所实际业务开展工作需要。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防城港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防城港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费。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6.8 %,较上年增加0.8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军休所实际业务开展工作需要。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次,人次10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万元(与部门(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5万元,减少51.8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军休干部活动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防城港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63.74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军休干部工资跟无军籍职工工资”等3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3.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3.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资金预算绩效方面总体上是管理使用到位的。同时按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核查了资金使用、项目进展等有关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防城港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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