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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9-25 15:00     来源: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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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拟订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拟定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申报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全国、全区、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协助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事务厅做好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市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防城港市党委、市人民政府和退役军人事务厅以及军队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2年度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汇总决算报表由个单位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为;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安置权益维护科、双拥优抚创业科(防城港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决算)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1196.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6.84万元, 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43.85万元,下降22.3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2.47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48.22万元,下降22.6%,主要原因是减少业务开展活动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7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起由往年项目划入政府性基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事业收入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我单位2022年度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1196.8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96.84万元, 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44.1万元,下降22.3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为1047.66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38.17万元,减少29.49%,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和2个局属事业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140.22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22.06万元,增加672.14%,是根据市里统一规定,按比例计缴的职工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4.59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9.11万元,减少86.38%,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其他支出4.37万元,2022年度起由往年项目划入政府性基金

6.结余分配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结余分配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2.47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48.22万元,降低22.6%。其中:基本支出434.62万元,项目支出757.85万元。

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192.47万元,支出决算为119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为1047.66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38.17万元,降低29.49%,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和2个局属事业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140.22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22.06万元,增加672.14%,是根据市里统一规定,按比例计缴的职工医疗保险。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4.59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9.11万元,降低86.38%,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4.37万元,2022年度起由往年项目划入政府性基金

(六)结余分配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结余分配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4.6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8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8%。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减少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1.05%。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减少业务开展活动。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调整至基本经费支出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37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37万元,增长100%。其中:项目支出4.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起由往年项目划入政府性基金

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4.37万元,支出决算为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起由往年项目划入政府性基金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22万元,完成预算的0.8%,比上年减3.1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业务开展活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完成预算的0.8%, 比上年减少 3.18万元,原因是减少业务开展活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次,人次2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 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6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59万元,降低8.9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8.18万元,增长449.7%。主要原因是增加业务开展活动,比2021年增加38.18万元,增长449.7%。主要原因是:增加业务开展活动,支出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 28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92.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3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我局正组织对市四大班子领导重要节日慰问金”等29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2.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37万元,截至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日未出绩效评价结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25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6.2 %;2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9 %;2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9 %;。

2)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部分绩效目标指标设置还不够科学完整,存在部分指标设置表述不够明确、指标值设置不够合理、指标内容与指标值不匹配不够、指标难以量化考量等问题。二是部分预算项目自评质量还不够高,存在实际填报值过于笼统不能反映实际完成情况、未根据各指标重要程度赋值打分、佐证材料不全等情况。三是部分绩效指标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时,未能及时申请调整绩效指标。

3)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重点、历年项目执行情况等,不断探索和构建起具有部门特色的预算绩效指标体系。二是强化培训指导,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的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全方位进行培训指导,提高部门各单位绩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对项目因故调整实施内容或者项目实施目标调整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向市财政局申请调整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确保绩效目标和指标切合实际。三是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及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选取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等项目,采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绩效评价方式开展部门重点评价,将预算绩效评价应用于优化支出结构、改进工作方法、完善管理制度等方面,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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