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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4-02-21 09:00     来源: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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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机构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11.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第八部分: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九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第十部分:名词解释

防城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一条 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处级。

主要职责是: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隶属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副处级二层机构,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信息数据中心牌子。承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服务保障。主要是办理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做好退役军人教育管理、来信来访、军属、烈属服务性工作、信息数据采集、就业创业服务和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和管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财政全额拨款。

第三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 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11.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150.2万元,比2023年预算指标增加0.04万元,增长0.03%。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50.2万元,同比增长0.03%。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150.2万元,基本支出94.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66%,同比增长4.85%;项目支出预算56.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34%。同比下降7.14%;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3.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3%,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6%。

三、财政拨款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150.2万元,比2023年预算指标增加0.04万元,增长0.03%。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50.2万元,同比增长0.03%。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50.2万元,基本支出94.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66%,同比增加0.04%;项目支出预算56.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34%。同比下降7.14%;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3.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3%,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6%。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3.26%,同比减少0.37万元,下降0.26%;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2.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4%,同比增加0.12万元,增长5.11%;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经费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7.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09%。同比增加0.28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经费增加。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94.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66%,同比增加4.35万元,增长4.85%。其中: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3.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25%,同比增加14.56万元,增长21.26%;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经费增加。

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75%,同比增加11.04万元,增0.36%;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56.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34%同比减少4.31万元,下降7.14%。                                         

项目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8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57%,同比减少0.32万元,26.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项目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5.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8.43%,同比减少3.99万元,下降6.74%;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第五部分: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共3.55万元,同比增长0.3万元,增长9.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新增退役军人业务培训经费。其中:公务接待0.4万元,上年同比减少1.2万元,下降75%会议费0.15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0.5万元,下降76.92%培训费3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2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新增退役军人业务培训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23年度同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3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3年度持平。

第六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七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4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八部分: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4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项目采购慰问品、办公设备、宣传制品、复印纸等项目预算。

第九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94.1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部分: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市本级项目7个,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6.08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日常运转项目工资类人员经费项目和涉密项目等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经费,预算资金15.7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编制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信息化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退役军人信息数据库建设;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并进行接收管理备份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息系统安全建设1条数量指标:开展信息化采集次数(≥2次);设1条质量指标:目标人群覆盖率(≥90%);设1条时效指标:信息化采集工作完成及时率(≥90%);设1个成本指标:采集工作经费支出金额(=15.7万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提升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准确性,加强沟通衔接(有效);设1个满意度指标:退役军人满意度(≥90%)。

重点项目二:项目名称退役军人业务培训费,预算资金3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政策,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技能,帮助他们实现稳定就业和高质量就业。1条数量指标:开展培训次数(≥1%);设1条质量指标:目标人群参训率(≥90%);设1条时效指标:培训工作按期完成率(≥90%);设1个成本指标:培训经费支出金额(=3万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95%)--促进退役军人技能提升(有效);设1个满意度指标:退役军人满意度(≥95%)。

第十一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防城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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