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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5-03-14 15:00     来源: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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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机构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11.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第八部分: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九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第十部分:名词解释

防城港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一条  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

(一) 组织军队离退休干部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参加党和政府组织的有关庆典、集会活动。

(二) 承担军队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和补助补贴的发放,办理医疗保障有关事务,处理军队离退休干部去世后的相关事宜,协助遗属的生活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的发放。

(三) 组织开展适合军队离退休干部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军队离退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四) 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有关政策咨询,管理军队退休干部的档案。

(五) 完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财政全额拨款。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11.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206.95万元,比2024年预算指标增加27.32万元,增长15.21%。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06.95万元,同比增长15.21%。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206.95万元,基本支出164.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38%,同比增长19.70%;项目支出预算42.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62%。同比增长0.66%;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4.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91%,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9%。

三、财政拨款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206.95万元,比2024年预算指标增加27.32万元,增长15.21%。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06.95万元,同比增长15.21%。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06.95万元,基本支出164.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38%,同比增加19.70%;项目支出预算42.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62%。同比增长0.66%;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4.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91%,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9%。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32%,同比增加25.91万元,增长15.69%;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经费增加。

(1)卫生健康支出3.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83%,同比增加0.45万元,增长13.51%;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社保费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12.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86%。同比增加0.96万元,增长8.60%,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64.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38%,同比增加27.04万元,增长19.70%。其中: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4.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07%,同比增加26.86万元,增长22.80%;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经费增加。

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81%,同比增加0.16万元,增0.91%;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2%,增加0.02万元,增长1.1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2)项目支出42.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62%同比增加0.28万元,增长0.66%。                                         

项目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同比减少4.0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经济分类科目调整。

项目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03%,同比增加1.20万元,增长66.67%;主要原因是经济分类科目调整。

项目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6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2.97%,同比增加3.10万元,增长8.48%。主要原因是经济分类科目调整。

第五部分: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共0.44万元,2024年度同比持平。其中:公务接待0.17万元,2024年度同比持平会议费0.27万元,2024年度同比持平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24年度同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4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4年度持平。

第六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七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5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八部分: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第九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164.2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部分: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军休所2025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市本级项目5个,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2.67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日常运转项目工资类人员经费项目和涉密项目等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无军籍退休职工生活补助补贴,预算资金30.67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月足额发放无军籍退休职工生活补助补贴1条数量指标:无军籍退休职工生活补助补贴发放次数(=12次);设1条质量指标:生活补助补贴发放到位率(≥95%);设1条时效指标:生活补助补贴发放及时率(≥95%);设1个成本指标:生活补助补贴支出金额(=30.67万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参与生活补助补贴人员满意度(≥90%)——缓解受益人员经济负担,传递对受益人员关怀(有效);设1个满意度指标:无军籍退休职工满意度(≥90%)。

重点项目二:项目名称政策法律咨询费用,预算资金1.8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提供高效、准确的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确保军休人员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相关政策法规,解答军休人员的疑问,提升服务满意度‌,并促进军休机构的可持续发展‌。1条数量指标:聘用法律顾问人数(=1人);设1条质量指标:重大合同等文件审查覆盖率(≥90%);设1条时效指标:重大合同等文件审查完成及时率(≥90%);设1个成本指标:政策法律咨询费用支出金额(=1.8万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法律咨询人员满意度(≥95%)—提升文件规范性、合法性,强化单位法治建设(有效);设1个满意度指标:职工满意度(≥90%)。

第十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防城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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