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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退役军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20 09:00     来源: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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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隶属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副处级二层机构,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信息数据中心牌子。承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服务保障。主要是办理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做好退役军人教育管理、来信来访、军属、烈属服务性工作、信息数据采集、就业创业服务和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和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防城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

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防城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53.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3.19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97万元,上涨6.2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1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97万元,上张6.22%,主要原因是增加业务开展活动。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事业收入0 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我单位2024年度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53.1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3.19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97万元,上涨6.2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为143.1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9.19万元,上涨6.86%,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2.4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11万元,上涨4.78%,是根据市里统一规定,按比例计缴的职工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7.6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3.67%,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其他支出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其他支出。

6.结余分配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结余分配。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1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97万元,上涨6.22%。其中:基本支出98.08万元,项目支出55.11万元。

防城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3.19万元,支出决算为15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为143.1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9.19万元,上涨6.86%,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2.4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11万元,上涨4.78%,是根据市里统一规定,按比例计缴的职工医疗保险。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7.6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3.68%,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其他支出。

(六)结余分配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结余分配。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0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4%。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2 %。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40万元,完成预算的11.27%,同比上涨100%,主要原因是新加业务开展活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40万元,完成预算的0 %, 比上年增加0.40万元,原因是增加业务开展活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次,人次3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 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7万元,下降9.67 %。主要原因是:减少业务开展活动,支出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防城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组织对2024年度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6.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

防城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对“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等7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已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7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经费自评得分为97.51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15.70万元,执行数为15.40万元,完成预算的98.0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2024年12月31日前准确无误,高质量完成信息采集工作。二是提高退役军人满意度。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部分绩效目标指标设置还不够科学完整,存在部分指标设置表述不够明确、指标值设置不够合理、指标内容与指标值不匹配、指标难以量化考量等问题。二是部分预算项目自评质量还不够高,存在实际填报值过于笼统不能反映实际完成情况、未根据各指标重要程度赋值打分、佐证材料不全等情况。

(3)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重点、历年项目执行情况等,不断探索和构建起具有部门特色的预算绩效指标体系。二是强化培训指导,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的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全方位进行培训指导,提高各部门各单位绩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对项目因故调整实施内容或者项目实施目标调整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向市财政局申请调整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确保绩效目标和指标切合实际。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防城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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