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桃花湾体育馆(业余体校)概况
防城港市桃花湾体育馆(业余体校)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无下属单位。本部门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目标是负责竞技体育项目训练和培训;组织协调开展各类群众体育活动;承办全市各类体育比赛;维护管理场馆,提供群众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的场地保障。负责选拔和发掘优秀体育工作后备人才,培养具有体育专长的青少年,为上级输送优秀体育人才,组织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做好赛前培训工作,参加上级举办的各项体育竞赛;负责学校、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协助做好全市各项体育竞赛工作等。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桃花湾体育馆(业余体校)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本级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桃花湾体育馆(业余体校)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137.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7.45万元, 较去年决算数减少112.37万元,下降44.9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15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去年决算数减少17.5万元,减少12.10 %,减少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体育场地设施维修改造5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9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去年决算数减少44.88元,下降81.34%,减少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桃花湾体育馆户外篮球场地翻新36多万元。
3.其他收入0万元,与去年持平。
4.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137.4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7.45万元, 较去年决算数减少112.37万元,下降44.9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07.3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运动员选材训练和输送、桃花湾体育馆绿地养护、体育馆日常运营工作等支出。较去年决算数减少70.92万元,下降39.77%,减少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桃花湾体育馆户外篮球场地翻新36多万元。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和卫生健康(类)支出9.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社保、医疗补助支出,与去年基本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类)6.6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公积金支出,与去年基本持平。
4.其他支出10.29万元,主要用于帆板训练器材采购,运动员选材训练和输送等。较去年决算数减少44.88万元,下降81.34%,减少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桃花湾体育馆户外篮球场地翻新支出36多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15万元,较去年决算数减少17.5万元,减少12.10 %。其中:基本支出80.47万元,项目支出46.6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体育场地设施维修改造支出50万元。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4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29万元,较去年决算数减少44.88元,下降81.34%。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2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桃花湾体育馆户外篮球场地翻新支出36多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单位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
(二)本单位2021年无公务车。
(三)本单位无公务接待。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8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防城港市业余体校对“桃花湾体育馆日常运营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2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1.27%。2021年我馆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资源,除我校正常开展青少年训练项目网球、武术散打、跆拳道、摔跤、拳击、篮球、足球等训练项目,承办和承接各种赛事活动,同时也更好地推进青少年体育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整体开展,为提高我市中小学生运动水平,发现和培养优秀体育拔尖人才起到积极作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防城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防城港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防城港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防城港市桃花湾体育馆(业余体校)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防城港市桃花湾体育馆(市业余体校)
2022年9月27日
附件下载:防城港市桃花湾体育馆(业余体校)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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