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防)文综罚字〔2025〕12号
2025-08-06 16:25
来源: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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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防)文综罚字〔2025〕1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陈*文
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
公民身份号码:330602********1020
处罚决定日期:2025-08-06
处罚事由: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处罚内容: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柒佰伍拾捌元肆角肆分(¥1758.44);3.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处罚机关: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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