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二、主要职能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办公室、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发〔2019〕52号)设立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13个内设机构及7个所属二级单位:
市本级机关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全域旅游科、艺术非遗物质文化遗产科、公共服务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市场管理科、宣传和对外交流科、文物保护科、科技事业和安全传输保障科、传媒机构管理科、群众体育科、竞技体育科;
所属二级单位分别是:1.防城港市图书馆;2.防城港市文化艺术中心(市群众艺术馆、市画院);3.防城港市博物馆(文物管理所);4.防城港市桃花湾体育馆(业余体校);5.防城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6.防城港市旅游服务中心。7.市旅游人才培训中心(自收自支)等。
二、主要职能
1.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本级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关于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方面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优化配置文化广电体育旅游资源,加强业态整合,推动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指导推进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统筹跨境旅游合作区、边境旅游试验区工作。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全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推进全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文化广电体育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统筹规划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组织协调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导全市博物馆、文物管理机构业务建设。
(八)统筹规划全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九)指导全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领域的市场发展,对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领域的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市场。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负责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十)指导全市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十二)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和推进各体育协会。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体彩公益金中安排于本市的体育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
(十三)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与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行政审批标准以及监管标准,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并及时通报审批情况。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要及时将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更新情况,以及上级部门下发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转送告知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市图书馆基本职能:
(一)负责市图书馆场所管理运行。
(二)负责对收集、整理、保存的各种类型文献资料进行加工整理,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
(三)负责开展多方面的阅读指导、读书交流、演讲诵读、图书互换共享、送书下乡等活动,推广全民阅读,实现文化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四)参与社会公益性文化信息服务建设完善,负责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图书馆数字服务网络,推动公共图书馆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开发应用,向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服务。
3.市文化艺术中心(市群众艺术馆、市画院)基本职能:基本职能:
(一)负责市文化艺术中心(市群众艺术馆、市画院)场所日常管理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
(二)参与全市性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组织策划,举办各类免费培训班,做好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指导、辅导、培训、示范及作品创作,负责联系美术社团及服务单位,负责组织采风、学术研讨、展览、书画艺术交流等活动。
(三)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搜集、整理、开发、传承和保护
(四)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对外群众文化交流,指导旅游演艺活动。
(五)完成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4.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文化、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
电影和体育领域的执法检查工作,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三)承担港口区、防城区辖区范围内的文化、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体育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组织查处重特大案件和跨区域违法案件。
(五)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七)完成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5.市博物馆(市文物管理所)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博物馆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博物馆对外开放和场馆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陈列展览的对外开放、展厅管理、观众服务、展品安全等工作。
(二)贯彻执行文物保护与利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承担文物安全监管职责,协助依法查处文物违法案件。
(三)征集、收藏、研究和展览各种反映防城港历史文化、社会发展的文物和实物、影像等资料,以及动物、植物、矿物、古生物化石标本等。
(四)开展田野调查、考古发掘、文物修复和复制。
(五)开展地方历史、民族民俗、重要遗迹、馆藏文物等科学研究,编辑出版研究成果,促进地方文化的挖掘、整理。
(六)组织文物、标本等展览交流和学术交流,开展博物馆之间的交流合作,提供文物鉴赏和文化共享服务。
(七)负责县级文物管理所业务指导,对市内各类博物馆开展业务指导和提供服务。
(八)推进文物资源的信息化建设,发挥社会教育职能,开展文化、旅游创意产品的开发,促进地方文化元素的多渠道传播和旅游纪念品的多样化。
(九)完成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6.市桃花湾体育馆(市业余体校)基本职能:
(一)负责提供市竞技体育训练和群众体育活动场地服务保障,维护管理场馆。
(二)组织开展各类室内外体育项目训练,承办各项体育赛事活动。
(三)负责青少年体育训练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体育运动人才选拔和输送。
(四)组织开展文化体育相关展览、接待活动。
(五)完成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7.市旅游服务中心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边境旅游各项政策措施,协助编制防城港市边境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防城港市边境旅游组织管理,制定边境旅游线路,组织边境旅游宣传推介,协助审核组团社经营资格和查验组团社组织接待边境旅游团队(含海上航线边境游团队)的构成条件,负责边境旅游数据信息的收集统计和分析工作。
(三)协助防城港市旅游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参与旅游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
(四)负责防城港市旅游咨询服务工作,协助旅游救援、旅游投诉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协助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游客中心、自驾车旅游服务区、汽车露营地、旅游厕所等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五)协助防城港市旅游志愿者组织管理工作。
(六)完成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8.市旅游人才培训中心基本职能:
(一)组织开展全市导游、领队等旅游活动从业人员和旅游服务志愿者的考前、岗前技能培训。
(二)提供以旅游为重点的就业服务指导和各类成人教育。
(三)配合做好全市导游资格等级考试工作,提供与导游资格等级考试有关的指导、培训和服务。
(四)完成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由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本级及六个二层单位构成,直属二层单位分别是:1.防城港市图书馆;2.防城港市文化艺术中心(群众艺术馆);3.防城港市博物馆(文物管理所);4.防城港市桃花湾体育馆(业余体校);5.防城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6.防城港市旅游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2.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3.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9.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详见附件: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8526.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069.02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099.75万元,增长5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67.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159.63万元,增长68.57%。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财政下达4000万元用于补助防城港西湾海洋文化旅游综合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2024年新增财政资金支持四季度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建设资金);二是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减少部分非刚性项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8.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长13.61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经费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2.8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同期增加2.82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为2023年“中国东盟-马拉松”赞助收入500万元,2024年未有赞助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456.31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增加4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市业余体校在2023年收到捐赠款500万元,大部分资金在2024年支付。
8.上年结转和结余0.7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3.73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当年上级资金结转减少。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8526.0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526.09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099.75万元,增长5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000万元,同比上一年度增长4000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是:一是财政下达4000万元用于补助防城港西湾海洋文化旅游综合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2024年新增财政资金支持四季度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建设资金)。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3767.1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等方面的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3.28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减少部分非刚性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64.6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长56.47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新增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和离退休人员补贴增加。
4. 卫生健康支出(类)65.2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补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养老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5.城乡社区支出(类)1.5万元:主要用于提升城乡社区的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促进社区的可持续发展。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是市业余体校防城港市桃花湾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减少5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133.1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6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变动。
7.其他支出(类)294.4万元:该项目经费为自治区下拨经费项目,主要是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群众竞技体育项目、健身路径及训练器材等。较上年决算数增长60.61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下级下达资金增加。
8.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与上年持平。
9.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市业余体校2023年收到捐赠款结余460万元,该项转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26.0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099.75万元,增长57%,其中基本支出1745.79万元,项目支出6780.30万元。
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238.59万元,支出决算852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2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主要是财政年中追加下达4000万元用于补助防城港西湾海洋文化旅游综合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2024年新增财政资金支持四季度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建设资金);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862.45万元,支出决算为376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6%。主要用于:一是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二是开展各项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活动支出。预决算差异:一是年中追加上级及市本级经费;二是上年结转项目经费转到本年使用;三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四是其他收入纳入决算管理。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8.66万元,支出决算为26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15%。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新增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和离退休人员补贴增加。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4.98万元,支出决算为6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8%。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购买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基数调整。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工作专项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年中下达。
(六)住房公积金(类)年初预算为132.5万元,支出决算为13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6%。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缴费增加。
(七)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4.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补助举办重大体育赛事活动支出、补助参加竞技体育运动会比赛支出、购置全民体育健身器材设备、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输送奖励经费等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体育彩票公益金。
三、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5.7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57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6%。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工资模式调整,导致年内基本支出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根据自治区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1.0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提高,二是退休人员病逝,增加了抚恤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98.9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长13.61万元,增长4%。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98.90万元。
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8.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追加补助体彩公益金。
五、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比上年增加0.26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公务用车运行及公务接待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0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0.08万元,原因是2024年出访越南。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因2023年度跟随文旅厅赴越南开展文化交流活动费用的出国(境)公杂费、住宿费及伙食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9%,比上年减少0.17万元,原因是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减少公务用车的开支。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文化、旅游执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本部门所属二层6个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万元,平均每辆0.6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33%,比上年增加0.28万元,原因是上级部门及各地市兄弟单位、外省同行交叉检查、调研等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3次,人次337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4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6.33万元,下降17.8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4.97万元,增长25.88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1.人员编制数量增加,导致办公经费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5.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22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二层6个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也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9038.91万元,执行数7717.13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项目实施总体进展顺利,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都完成较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114个,项目支出总额7100.58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14个,本级项目支出5924.34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1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7097.9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9%,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9%;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2.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获奖运动员、教练员奖励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4.711万元,执行数为64.7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奖励运动员、教练员数量完成率100%;二是奖励对象准确率完成100%;三是社会效益显著,促进体育事业发展;四是获奖运动员、教练员满意度达到95%。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时效性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定,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防城港市G219国道暨广西边海国家风景道标识系统”等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100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0.3分。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市迅速开展G219国道暨广西边海国家风景道标识系统的设计,并通过进一步提升防城港市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加强防城港市旅游宣传推广,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 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G219国道暨广西边海国家风景道标识系统完善后,将进一步促进边境旅游及自驾游的发展,提升边境旅游、环广西国家风景道的知名度,提高防城港旅游的美誉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市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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