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旅游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旅游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旅游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旅游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旅游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边境旅游各项政策措施,协助编制防城港市边境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防城港市边境旅游组织管理,制定边境旅游线路,组织边境旅游宣传推介,协助审核组团社经营资格和查验组团社组织接待边境旅游团队(含海上航线边境游团队)的构成条件,负责边境旅游数据信息的收集统计和分析工作。
(三)协助防城港市旅游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参与旅游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
(四)负责防城港市旅游咨询服务工作,协助旅游救援、旅游投诉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协助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游客中心、自驾车旅游服务区、汽车露营地等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五)协助防城港市旅游志愿者组织管理工作。
(六)完成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三定”的通知》(防编办发〔2019〕57号)精神,防城港市旅游服务中心为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3个部门:
(一)办公室。负责公文、函电、报表的拟办、催办和审核工作及文档管理工作。负责中心人事、信息、档案、信访、保密基础工作。负责督促、检查中心各部门工作计划的制订和落实,收集整理各部门工作总结和其它文字材料,起草、初审中心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报告和其它文字材料。负责组织、安排中心各类会议,检查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基层搜集各类信息,参与中心政策研究,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督促、检查、考核部门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组织安排重大活动,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组织办理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性工作。
(二)管理和服务部。负责审核组团社经营资格和查验组团社组织接待边境旅游团队(含海上航线边境游团队)的构成条件。负责全市边境旅游团队(含出入境护照团队)审批工作。负责边境旅游数据信息的收集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防城港市旅游咨询工作,协助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游客中心、自驾车旅游服务区、汽车露营地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协助旅游救援、旅游投诉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防城港市旅游志愿者组织管理工作。
(三)信息和宣传部。负责防城港市边境旅游组织管理,制定边境旅游线路,组织边境旅游宣传推介。负责防城港市旅游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参与旅游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协助贯彻执行边境旅游各项政策措施。协助编制防城港市边境旅游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监控系统管理。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旅游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表格详见附件。
防城港市旅游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x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旅游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114.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4.5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128.23万元减少13.71万元,下降10.6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5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128.23万元减少13.71万元,下降10.69%,主要原因是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降低,相应社保收入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0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114.2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4.2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128.23万元减少13.71万元,下降10.6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86.2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职能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94.38万元减少8.16万元,下降8.65%,主要原因是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降低,相应社保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12万元,主要用于本局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21.97万元减少9.85万元,下降44.83%,主要原因是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降低,相应社保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7.05万元,根据防城港市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2.54万元增加4.51万元,增长177.56%,主要原因是部分卫生健康支出放入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9.1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9.34万元减少0.20万元,下降2.14%。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与上年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5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128.23万元减少13.71万元,下降10.69%。其中:基本支出113.65万元,项目支出0.88万元。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7.66万元,支出决算为11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6%。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1.42万元,支出决算为8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7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一名在编人员,相应支出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12.04万元,支出决算数1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一名在编人员,相应支出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5.15万元,支出决算数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8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一名在编人员,相应支出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9.03万元,支出决算数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一名在编人员,相应支出增加。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6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一名在编人员,相应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本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97.66万元,执行数114.52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项目2个,项目支出总额0.88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个,本级项目支出0.88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无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残疾人社会保障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等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78万元,执行数为0.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申报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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