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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30 13:05     来源: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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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文化、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体育领域的执法检查工作,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三)承担港口区、防城区辖区范围内的文化、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体育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组织查处重特大案件和跨区域违法案件。

(五)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七)完成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定”规定的通知》(防编办发〔2020〕31号),防城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副处级的执法机构。核定事业编制27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23名,其中,副处级1人,正科级8人(一级主任科员2人),二级主任科员1人,三级主任科员3人(其中1人同时有副科级职务),四级主任科员2人,副科级3人(其中1人同时有三级主任科员职级),一级科员2人,未定级试用期1人,工勤人员3人另有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等决算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2024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防城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476.39万元,其中2024年收入476.39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9.11万元,下降5.7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6.39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9.11万元,下降5.76%,主要原因是缩减了2024年3项专项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0,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2024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8.2023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2024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476.39万元,其中2024年支出476.39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9.11万元,下降5.7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76.3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等。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9.11万元,下降5.76%,主要原因是缩减了2024年3项专项资金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0.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76%,同比减少38.59万元,下降9.6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66%,同比增加13.2万元,上涨28.03%。

3)卫生健康支出20.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4%,同比减少3.09万元,下降13.26%。

4)住房保障支出34.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4%,同比减少0.63万元,下降1.77%。

3.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2024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6.39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9.11万元,下降5.76%。其中:基本支出444.25万元,项目支出32.15万元。

防城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1.26万元,支出决算为47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6%。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341.93万元,支出决算为36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发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45.61万元,支出决算为6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1%。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的发放。

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年初预算为20.22万元,支出决算为2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补助发放。

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年初预算为33.49万元,支出决算为3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发放。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4.2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0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0%与年初预算差异主要在于职工调资后工资上涨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年初预算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38.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27%与年初预算差异主要在于压缩了其他商品服务的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43%,比2023年减少0.3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接待餐费的开支。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43%,比2023年减少0.33万元,原因是减少了接待餐费的开支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7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57万元,降低19.8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10%支出2023年决算数增加23.85万元,增长160.61%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经费办公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万元,其中:分散采购预算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部门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现有自治区“扫黄打非办”配备的电瓶车1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441.26万元,执行数476.39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等。从自评情况来看,在年度内完成了所有项目的支出,基本达到预期效果。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12个,预算总金额41.18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2个,本级项目预算总金额41.18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41.1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还需进一步细化;二是对自身预算绩效管理还不够到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填报预算数字不够全面,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精心组织,逐步推开,实现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全覆盖;二是保证专款专用,做到不截留不挪用;三是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旅游执法办案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39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4.20万元,完成预算的8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检查办案次数≥5次;二是有效确保文化市场有序运行。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执法办案经费未完全使用。下一步改进措施:明年预算可适当缩减。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旅游执法办案经费”、“日常检查监督经费”2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1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在年度内完成了执法检查的数量指标,也有效维护市场正常发展。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2024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2024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2024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防城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et


防城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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