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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属单位

2025-04-24 08:40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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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市人口计生药具管理中心

负 责 人:麦俊仪

联系方式:0770-2829451、0770-2818920

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全市年度避孕药具需求计划,组织实施避孕药具储存、调拨,承担全市避孕药具的免费发放工作;

2.负责指导县级计划生育药具站的计划、质量目标等管理和宣传、培训工作;

3.负责对全市计划生育保健用品市场进行检查和监督;

4.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母婴保健、优生优育、防治性病、艾滋病宣传等优质服务工作;

5.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防治艾滋病服务中心

常务副主任:谢继文

联系方式:0770-2825125

工作职责:

1.负责完善艾滋病防治体系建设、协调、组织全市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2.参与拟定艾滋病防治政策、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综合防控和救治工作。

4.动员和指导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参与防治工作。

5.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督查指导、考核评估工作。

6.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市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

主  任:陈华丽  

联系方式:0770-2825810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爱国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

2.参与拟订全市爱国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推进国家级、自治区级卫生创建工作,协调开展城乡社会性公共卫生的管理、监督和创建评比卫生城市(县城)、镇(乡)、村活动。

4.组织群众性的社会卫生监督活动。

5.负责开展健康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卫生科学知识。

6.配合做好除“四害”专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7.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和环境卫生方面的宣传以及监测点的监测、评价等工作。

8.配合开展农村改厕的技术指导培训和健康教育活动。

9.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代的其他任务。

四、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中心

主 任:陈汉权

联系方式:0770-2836586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 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

2.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监督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的落实。

3.协助指导和督促检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4.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市干部保健服务中心

主   任:张 初 

联系方式:0770-2828192

办公地址:防城港市马正开路116号市卫生健康委大楼8层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有关干部医疗保健政策及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参与拟订全市干部保健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重大活动、重大会议以及中央领导、知名人士和重要外宾在港期间的医疗保障服务工作。

3.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预防保健工作。负责重点保健对象的日常保健、医疗就诊、病情报告的统一管理、重大会诊和抢救等相关工作。

4.负责对承担干部医疗保健任务的医疗单位的保健基地、保健队伍建设进行协调和指导。

5.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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