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众及时、准确地获得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方式。
主要采取我委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fcgs.gov.cn/wjw/)公开的形式,同时采取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印刷物等辅助性公开形式。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委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政府信息。
为了便于快捷获取信息,如对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有需要的,可先在我委官方网站搜索或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检索。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填写《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通过下列任一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防城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提交《申请表》,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获取形式,并准确详细填写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4.所申请政府信息的用途;
5.一张申请表填写一项申请内容。
(三)申请的办理 。
我委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素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素不完备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对要素完备的,及时予以办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将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将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应当合法使用依申请获得的政府信息,不得用其从事违法活动。
3.依法不属于我委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5.咨询类、要求对具体行为、案例、事物进行判断或询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等事项,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所指政府信息,建议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四)政府信息的获得。
1. 选择在线提交的申请,可选择在线下载或者纸质任一方式(自行领取或者邮寄)。在线下载方式可直接登录我委网站依申请公开子站,在线获取告知书及相关附件,并自行打印;
2. 选择信函申请或当面申请的,只可选择纸质邮寄或者自行领取方式获取。选择邮寄的,我们将通过邮政挂号信或邮政快递寄送告知书及相关附件;
3. 选择当面领取获取的,请在接到领取电话后,持有效证件到我委政务大厅自行领取。
(五)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
我委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不收费。
(六)受理申请的机构及联系方式。
名 称: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室
通信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马正开路116号
邮政编码:538001
咨询电话:0770-2821882
传 真:0770-2836585
办公时间: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委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