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深化推进消防执法改革,加快推进实施消防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质效,坚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力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代拟了《防城港市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综合监管)。
一、《综合监管》出台的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方案》关于实施消防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23年修订版)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3〕2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消防安全监管提质增效为目标任务,围绕健全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责任体系的中心任务,创新改进监管模式,推进基层力量建设,强化工作闭环管理,全面推进实施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推动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坚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综合监管》编制的主要政策依据
主要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23年修订版)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3〕20号)等相关文件。
三、《综合监管》主要内容和意义
《综合监管》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和工作保障等三大方面,其中工作任务方面包含三项内容七点要求,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健全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责任体系,文件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消防救援机构及政府工作部门职责;二是创新监管模式,提升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效能,文件强调了科技专业赋能、立体综合监管和群防群治监管等监管工作;三是建强基层力量,夯实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基础,文件要求加强乡镇(街道)消防队伍建设、充实基层防火监督力量以及下移消防监督执法权限。工作保障方面包含了工作督导调度、消防文化基础、组织制度保障、工作考核问效、延伸调查追责等五项内容。
《综合监管》的出台为推动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坚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力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
解 读 人:陈冠儒 联系电话:0770-2828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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